真人真事!男方全资买婚房,却主动要加女方名字,遇到这种「好事」得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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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耳朵
来源:王耳朵先生(ID:jwymm666)
微博上有个热搜,男女双方约定今年结婚。
男方忽然主动提出,要在婚房上加女方名字,但因为买房女方并未出钱,所以女孩原本是拒绝的,只不过男方盛情难却一再坚持,就口头答应了。
这下问题来了,没过多久,男方开始跟女方开口,索要装修费,“不出钱就是拜金,空手套走他们家半套房子。”
可女生自己名下有房,手头也不宽裕,就提出不加名字也不出装修费,然后俩人就这么闹掰了…
这些年,结婚因为买房子这事闹掰的情侣,太多了。假设一下:
你和对象要结婚了,对方说愿意全款买婚房,写你名字。
你开心吗?
估计不少朋友第一反应是心下窃喜:还有这种好事?
还真未必,上海长宁区检察院审理的一起类似案件,就叫人梦碎。
事出反常必有妖,真是大开眼界。
男方不是沪籍,在上海没有独立购房资格;姑娘是沪籍,能购房。
于是小李父亲表示:先把婚结了,用小赵的户口买婚房。
既然购房资格是女方提供的,男方就负责出钱。
姑娘一听,这家人很有诚意啊,同意了。
结婚一年后,小李父亲按约定全款买了房,产权写小夫妻两人名字。
一切至此看起来挺好。
可婚后的日子不太好,两人矛盾越来越多,尤其生了孩子后,小李还动不动打小赵。
姑娘实在是憋屈,思来想去只能离婚。
小李一听要离婚,干干脆脆答应。
但背地里,他、他父亲、他堂叔,三个人,开始合演起一场大戏。
当年买房花了1800万元,其中1100万是从小李父亲银行卡走的,剩下700万从堂叔卡上划出。
其实,后面那笔钱也是小李父亲出的,只是拿堂叔的卡走账。
此举大有深意,只是姑娘当时不知。
为啥?小赵提出离婚后,小李就告诉她,当年买房有700万是堂叔借的。
她想离婚,得先把堂叔的700万还了。
还不了?那就签离婚协议,同意放弃分割房产。
姑娘莫名其妙,结婚三四年,从没听说过什么借款,怎么一提离婚就冒出笔债务。
她拒绝签协议,小李干脆又来招釜底抽薪:
让堂叔把自己告了。
他们找律师,递交证据,开庭,堂叔像真的一样告小李欠款逾期。
不仅有欠条,有交易明细,有还款协议,甚至还有微信上吵着要打官司的聊天记录。
一顿操作下来,房子真被法院查封了。
小赵终于反应过来:莫不是丈夫全家给她做了个局?
越琢磨越不对劲,最终报警。
一调查,果然,什么债务,什么欠条,什么聊天记录,全是编的。
一切都是为了逼她净身出户。
为了能把她一脚踢开,不惜绕这么大个圈子,将事做得狠绝。
不过算来算去,终究把自己算进去了。
叔侄俩虚假诉讼,各判有期徒刑6个月。
结局虽舒适,但这婚姻、这枕边人,让人毛骨悚然。
特别相似,都是对方家各种原因不方便买房,产权要写在女方名下。
乍一听很合理?
我跟好多网友一样,一开始也没想那么多。
觉得两个人都到谈婚论嫁地步了,做做资源整合也正常。
结果看了大神给她的提醒才恍然大悟。
这哪是共赢,就是挖坑啊。
这套房买了,虽写在姑娘名下,但资金来源是男方,最终归属未必轮到她。
也就是说她搭进去一个首套房资格,却背上了几百万可能被追回的债。
而且这房子还得抵押。
按规定,房屋抵押出来的钱是不能用来购房的。
这就意味着,男方想买二套房出租,就得用某种方式,切断跟首套房的经济关联。
最便利的操作,就是女孩贷了款,然后用现金的方式把这400万转交给男方。
可这样一来,资金来源就没有痕迹了。
女孩根本没法证明二套房的购房资金来源于自己。
男方家一句看似真诚周到的提议,背后竟是惊人的一笔账:
让女孩背上的,是第一套房500万欠款,以及二套房400万贷款,还有上百万利息。
男方收获的,是一套房实际的归属,以及二套房的产权和出租收益。
等于说,房全归自己,债全归对方。
收益全归自己,风险全转移给了对方。
人才啊。
这还没完,最后还要女孩再贷个几十万装修款。
若是结了婚,一旦有变故,男方握在手里的是两套房子。
她呢,只有能压死人的上千万债务。
太吓人了,遇上这样的弯弯绕,远看是一桩婚姻,往近了瞅,分明是一场围猎。
谁也不知道现实中究竟有多少人打着如意算盘,想把人一点点榨干。
尤其是房子,这个被中国人最看重、同时又承载着巨额资金的东西,太容易被玩手段了。
有多少婚姻,栽在了婚房上。
比如我之前写过的那个假离婚被逼净身出户的刘银月。
婆家说看上一处房子,但自家人名下不方便添房产,让她跟儿子假离婚,房本写她的名字。
她信了,结果刚一离,婆家翻脸不认人。
一纸诉状,说300万房款是刘银月找自己借的。
刘银月被离婚又被负债,婆家这时候再打抚养权官司。
说她还不起债,没有抚养能力,借此争夺孩子。
利用,踹开,最后还要掠夺,这样天衣无缝的局,把她死死地网了进去。
别轻易相信对方说什么假离婚,大概率最后到你头上是真吃亏。
以为能在利益上钻漏洞,实际是给自己制造了风险,人性哪经得起考验?
还有一位房产律师发过的案例。
婆家出了首付,房本写的小两口名字,婚后还贷女方公积金担了一大半。
结果日子过不下去离婚,婆家为了不给她分钱,不惜把小两口全告上法庭。
哪怕房子写的是两人名字,哪怕婚后你吭哧吭哧还贷。
只要首付是对方父母出的,到了分割的时候,你的权益还是难以保证。
所以有些“丑话”,得婚前说,有些协定,得提前立。
不然等到要分割了,保不齐被人摆一道。
之前还有个特火的上海洗房事件。
这事没得到证实,但有个网友就分享过一个类似的遭遇。
男生是个深漂,父母掏光家底给他在深圳买了个40平小户型,均价8万还在涨。
跟女友商量结婚,女方父母说40平实在太小,建议他卖掉。
卖完之后,拿82万做彩礼,女方添成100万带回小家。
然后小两口买个大房,120平的,一起还贷。
男生还真以为这建议很实在,结果一问律师朋友,才惊觉有多后怕。
说得好听,什么“82万彩礼添成100万”。
实际上只出了18万,就想把对方的房子洗成自己的。
有的人善于挖坑,但因为太会说了,说得和善又贴心,说得你根本拎不清。
所以必要的法律知识,该了解还是要了解。
毕竟婚姻法虽保障不了爱情,但起码能保护好你的钱。
而是想说,在和任何人有经济关系时,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绝对不可无。
伴侣是会深度绑定的人,谈婚论嫁涉及到金钱问题时,有必要多长几个心眼。
想想自己是不是在看到对方的资源时盲目了。
人家说不用你出钱,不用你贴补,就把房写在你名下,让你白占好处,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呢?
太反常的事,必定有蹊跷。
只要你不贪,其实别人也很难用欲望拿捏住你。
问问自己的父母、长辈或专业人士。
同龄人的心智大概率是差不多的,很多弯弯绕的坑都是对方父母琢磨的。
所以结婚这种事,别一个人大剌剌做决定。
参谋父母的意见,毕竟他们不会让你吃亏,在阅历上也能与对方父母相当。
实在不行,请教懂法的人更好。
有最好的憧憬,也要有最坏的打算。
再爱一个人,再信任对方,也别轻易去赌。
因为用金钱、感情、青春去赌人性,太险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更愿眷属万一分开时,不成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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