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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店“搞医美”,出租屋内藏“牙医”!光明这两家店非法行医被罚4万元

法治光明 2023-04-13

俗话说:学医难,学医累,学完还要交学费。学医这东西,苦累难,但讲究的是“专业”,毕竟专业事儿交给专业人做才放心。



但身披白大褂的一定是医生?

摆上医疗器械的一定是诊所?

有没有一种可能

他们是“黑机构”+“黑医生”


三证全无的“口腔诊所”

一个月竟接诊了12位患者


此前,光明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辖区内一家“牙科诊所”就诊时,看到工作人员将未经消毒的医疗器械供给多位客人使用。接到投诉,光明区卫监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查看,在现场,执法员发现该诊所位于一个无门牌标识的房间内。



而在屋内,则摆放着一台齿科综合治疗台、一台无油空气压缩机,屋内存放大量药品及器械,桌上还有12份口腔科诊疗信息的收据。


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下,该口腔诊所里的这位“医生”,三证全无,单靠“坐堂问诊”,一个月竟接诊了12位患者



经核实,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李某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属于非法行医。李某在承租的近一个月内,为12名顾客实施了口腔科诊疗服务,共收取费用4000元。


针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卫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李某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一批,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化妆品店搞“医美”,想要变美勿乱上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今,我们的生活中有着形形色色的美容机构,如生活美容店、美甲店、化妆品店等等,“变美”也似乎变得轻而易举。但这些美容机构让人“变美”有风险吗?


光明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光明区公明一化妆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化妆店内摆放有自带2个手柄的无铭牌标识仪器1台,在店长的客户登记本中,记载着含有脱毛相关内容的消费记录和收费信息,这些都是什么?


带着疑问,执法人员向店长进行了询问,店长刘某现场做了解释并出示了该仪器说明书电子版,经查看说明书,该仪器为“808nm冰点脱毛仪器”。据刘某表述,“808nm冰点脱毛仪器”是主要经营者景某用来给有需要的顾客提供脱毛服务的,上述登记表和收据就是脱毛后的登记和收费收据



在执法人员的进一步询问下,景某表示,该仪器只要将白色手柄头端玻璃片面悬放在距离皮肤1-2厘米处,按手柄头端的发射键,手柄会发射红色光斑,确保脱毛部位都被光斑覆盖后,一次脱毛项目就可以结束。


经核实,经营者景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其化妆品店内,为顾客实施了冰点脱毛服务。卫监部门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808nm冰点脱毛仪器,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知识


808nm冰点脱毛仪器,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强脉冲光脱毛。强脉冲光(IPL)治疗的适应症包括:除皱、消除皮肤松弛、脱毛、针对色素性皮损和血管性疾病所致皮肤异常的IPL治疗,皮肤瘢痕IPL治疗。


脱毛的过程中存在疼痛、感染、暂时性红斑以及毛囊周围水肿、色素沉着等副反应。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强脉冲光脱毛属于医疗美容范畴,为美容皮肤科微创治疗项目,只能由专业医疗机构操作。医疗美容机构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无证“行医”有哪些危害呢?

01

易错诊误诊,造成患者损失或危及生命。不具备执业资格的“黑医生”,多数未接受过专业医学知识的学习,无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不懂装懂,极易错诊误诊,给患者造成不可逆的损伤,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生命。

02

消毒不规范,易染上传染病。无证行医场所、医疗设备和消毒隔离措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甚至在行医过程中使用伪劣器械、药品,容易对患者造成两次的健康伤害。

03

使用劣质、有毒有害植入物欺骗患者。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往往容易造成“美容不成反毁容”的后果,严重损害患者的身心健康。

04

药品来源无正规渠道。为了降低成本,购进的廉价劣质卫生材料既无国家批准文号又无质量安全保证,甚至自制卫生材料,可能使患者病情加重。

02

流动性大。一旦出现事故,行医者逃之夭夭,患者维权困难。


如何正确识别医疗机构是否合法?


第一,看机构资质: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诊所在营业前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开展项目上标有相应的医疗美容科目和诊疗科目;

第二,看人员资质:行医者必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整形外科医生必须具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

第三,看药物资质:正规渠道进口的美容用品应明确标有厂家信息、使用量、禁忌症等中文标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来源丨区卫生健康局

运营丨深圳市光明区普法微信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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