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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2022年年报学习笔记

Cikj CikJ小书房
2024-09-21

缘起:洋河22年财报发布有一段时间了,简单记录一下对22年财报的大致印象。(本文主要记录学习过程,可能会有些繁琐


财报数据浅印象

1、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3.74元。分红额度达到了净利润的60.08%。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①、营收增长18.76%,达成股权激励目标,管理层股票到手,今年9月份解禁。

②、净利润增长24.91%,增幅高于营收,需要分析原因

原因:对照合并利润表可以看出来,和营业收入变动不同步的,且比较重要的“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先来拿“税金及附加”为什么没有和“营业收入”同比例变动。

“税金及附加”没有和“营业收入”一样同比例增加,如果“税金及附加”同比例增加的话,计算出来增幅基本等同于营收增幅。

“税金及附加”中主要是消费税,2022年消费税增幅远小于营收增幅,可能的原因是,2021年作为生产部门的股份公司,交给销售公司的商品酒较多,没有卖完,2022年移交的少,导致2022年消费税增幅较小。

消费税只在作为生产部门的股份公司,将商品酒移交给茅台销售公司的时候,征收一次。茅台销售公司对外销售时,不再征收。

因此,当期征收多少消费税,取决于股份公司当期包装了多少吨商品酒给销售公司。

——老唐实盘周记2021/04/30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是7%,3%和2%,税基是增值税+消费税之和。因为增值税是13%,消费税是12%,所以这三项总和=营业收入×(13%+12%)×12%=营业收入×3%。于是,税金及附加一般应该是营业收入(指酒业收入,即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科目。不是包含财务公司收入的营业总收入科目)的12%+3%=15%左右。由于营收里还包含部分自营收入(自营部门超过出厂价的所得,不用缴纳消费税),所以大部分时候,其实是在14%~15%之间。

——老唐实盘周记2021/04/30

关于唐老师上面的表述,还有一个详细的解释,其实唐老师中间省略了一些内容。详细解释我在@宇成书房中找到了。

计算增值税时,直接按增值税销项税(营收×13%)计算,是在毛估状态下忽略了增值税进项税(营业成本×13%)。而实际付出的增值税是=销项税-进项税。

对于高毛利率的企业,可以忽略进项税,用销项税毛估。但是对于低毛率企业,则需要额外考虑进项税的影响。

——白酒企业财报常识点

一般来说,企业位于市区的,城建税税率为7%;县城和镇上的,税率为5%;在农村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基与城建税一样,都是增值税+消费税之和。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与2%。

而对于低端白酒,由于增值税进项与消费税从量税影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白酒企业财报常识点

对于“城建税”、“教育费及附加”来说,计税基础都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因为高端酒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小所以忽略不计才会有唐老师所说的“税金及附加”占营收“14%-15%”之间。

但是当我把表格拉出来之后,又出现了一个问题2017,2016的税金及附加占比仅仅在10%,这个问题又让我头大了好一阵子。

后来@科贤生告诉我是因为在2007年5月1日消费税改革之前,存在两种合法避税的途径。改革之后,避税方法不能使用了,所以税收比率恢复正常。

第一就是设立一个销售公司,生产酒企按照某个很低的价格卖过销售公司,然后缴纳消费税,这样税基就减少了很多,之后销售公司以多高的价格卖都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了,比如茅台就是这样操作;第二方法是采用代工生产的方法,因此采用代工的方法,税费是这样计算:(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比例税率),简单理解就是分子的数值比出厂价低了好多,所以所需要缴纳的消费税就低了,比如洋河就是这样操作。

——洋河2017年财报浅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17]1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白酒生产企业设立多级销售单位销售的白酒,国税机关应按照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核定生产企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自201751日起,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比例由50%70%统一调整为60%。公司白酒消费税的缴纳方式从201791起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改为由白酒生产企业直接缴纳,消费税的核算方式由委托加工计入白酒生产成本,改为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生产销售计入税金及附加。从价计征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自201751日起由组成计税价格改为按照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上述消费税计算和缴纳方式的改变,对洋河股份比较重要,且税金及附加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因此我们将消费税计算和缴纳方式的改变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洋河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

最后就是@科贤生在洋河2017年财报浅析提出的一个问题,2019年、2020、2021年从价消费税税负占酒类营收比重的问题,继续扒@科贤生的旧文找答案。另外在学习的过程中,还顺便把增值税的计算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勾稽关系的验证给学了,学习文章是@小凌记的实盘周记2023/3/4(洋河2009年报学习问题拾遗、二月小结)

摘录如下:“① 销售量差异:消费税是生产商缴纳,那计税销售量应按照生产公司销售给销售公司数据统计,而营业收入对应数据是销售公司卖给经销商的数据,两者之间就有可能存在差异。② 价格差异:计税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有差异,计税价格定期核定,核定后有降价?这个数据待持续跟踪,只要知道今年多收了。”

简单理解就是量和价的核算,并不是严格完全按照我们年报看到的数量,会有一定差异,量的差异是时间差的问题,价的差异是和税务局核算过程有差异。一个多百分点的差异再正常不过了,就好像我家领导之前跟我说的财务和会计是计算出来,也没办法有所谓的实际,即没有标准的数值。

另外@红树林提了一个问题:“p119页,7项其他流动资产中待抵扣消费税21568105.81代表什么?”@蛋哥回答:“ 消费税和所得税都是按上季度的利润预缴,到明年5月份,算清,税务局多还少补”,另外@思维回复“外购和购进的葡萄酒可以抵扣消费税”,多谢@红树林、@蛋哥、@思维姐。

——洋河2018年财报浅析

对于“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理财相关,在后面进行分析。

③、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需要分析原因

原因:这个问题看一下2021年的各季度现金流就行了,2021年四季度的经营现金净流量98.44亿,超乎寻常的高,这就导致2022年的现金流不是很好看,这个没有什么大影响,只是收钱先后顺序的事情。

3、投资收益骤减,分析原因

原因:理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下降到20.86%,收益率0.6%。和2021年的投资理财相比,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下降。

从洋河的信息披露很容易看到信托理财规模的缩小,22年披露的“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只剩下三个“爆雷”信托,说明其余信托比较分散且规模较小,与前几年的信托理财形成鲜明对比。由于“中银证券”和“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都是负的,导致今年收益依然不好。@兔子书斋【兔字丨财报】2022H2:洋河股份的话来说就像是被热锅烫过的猫咪,看到铁锅就战战兢兢

对于“财务费用”来说,利用“货币资金”计算出来的存款利率2.85%,数值正常。

4、白酒行业“量价齐升”、“结构化升级”的状况是怎么形成的?未来是否还会持续?

原因:继续挖坑因为能力不够),为什么“高端白酒”企业能产生两“量价齐升”的现象?为什么白酒行业会出现“结构性升级”,因为经济的发展导致生活方式的改变?未来高端白酒还能按照这个势头进一步发展么?等咱们有空再唠,如果哪位小伙伴有见解或相关文章都可以推荐给我,万分感谢

5、中高档白酒增速较快。结算方式“先款后货”,说明对下游的控制力依然明显。

6、毛利率有所下降,分析原因,直接材料的增速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速。

原因:关于“直接材料”增速太大的原因,参考了@兔子书斋【兔字丨财报】2022H2:洋河股份和@周明芃的书桌洋河股份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一季度简析,以及@科贤生@鹭由器@唐书房@跳着踢踏舞工作的观点。(péng)

①、粮食价格和包装物价格上涨。

②、根据2022年5月的业绩说明会,洋河自6月起全部改用固态法。固态法比调香法需要的工人多,且需要更多的粮食。年报中可以看出来生产工人增加了1095人,另外我认为还有可能是2021年底成立的“泗阳县天蓝包装服务公司”在2022年产生的用工需求。

③、可能中高端酒生产的较多,导致成本上涨。

7、线上直销的营业成本异常增高。目前没有找到合理的解释。

8、经销商数量稳步回升。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从2012年末7000多家经销商到2018年一万家经销商,平均每年发展500家,经过2019、2020、2021三年的调整之后,2022年开始回升增加96名经销商。

9、产能并未完全释放。唐老师说是养窖,说明未来洋河还有很大的空间。

10、合同负债是白酒企业的“蓄水池”,合同负债包括了“预收货款”和“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和折让”。2022年合同负债减少,分析原因

原因:21年合同负债虚高,为22年完成激励计划目标做准备,把21年的部分收入放入合同负债中,等到22年再进行确认收入。

除了平滑利润的需要,“合同负债”的减少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呢?如经销商打款迟疑等。

洋河2023年一季报,创下季度营收记录和归母净利润记录,这个数据还是在梦之蓝停货的情况下完成的,充分说明了洋河经营状况良好,面对如此良好的经营态势,经销商应该不存在迟疑的理由。参考了@唐书房老唐实盘周记2023年4月29日

自渠道改革完成后,经销商数量基本稳定,假设期间给予经销商的折扣维持稳定,则2022年的合同负债下降主要是其中「预收款项」减少的原因(其他应付款维持不变,推测经销商的折扣也没太大变化),也就是调节利润说基本成立。

2023Q1,洋河的合同负债继续下降至69.75亿,也是正常比例变动。

2022Q4至2023Q1,合同负债被「消耗」了67.67亿,同时Q1的营收为150.46亿,贡献营收44.98%。

作为对比,2021Q4至2022Q1,这两个数值是60.39亿、130.26亿,贡献营收46.36%。

因此,单纯从合同负债上看,不存在所谓「经销商打款迟疑」之类的说法。

——@兔子书斋【兔字丨财报】2022H2:洋河股份

结尾

整个阅读过程比较艰难曲折,自己走了不少弯路,多亏有财报学习群里面的各位热心小伙伴的帮助,才能够完成此文,在此表示感谢。

最后是留言板,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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