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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和洋河的存货披露方式

Cikj CikJ小书房
2024-09-21

缘起:在刨唐朝旧文的时遇到一个有关茅台存货披露的问题,请教@科贤生和@阿任后,有了一些眉目,在此记录。

主要内容:结论;问题起源;洋河的存货披露依据;茅台的存货披露结构推测;茅台存货跌价准备

结论:

茅台:

「在产品」是前三年累计生产的未勾兑基酒

「半成品」是公司储存的老酒勾兑后需要存储一年并出售的酒

洋河:

「在产品」是生产过程中的商品酒

「半成品」是公司的基酒

其他相关内容洋河的存货、基酒梳理 1

问题起源:书房拾遗第62期

因为以前看洋河较多,洋河的存货披露和唐师推断的不同,便由此产生疑问。

洋河的存货披露依据
洋河的存货披露依据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洋河2022年报125页)

所以基本可以推断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酒企都要按照这个标准进行披露。基本可以推断出洋河存货的披露结构:「在产品」是生产过程中的商品酒,半成品」是公司的基酒。
茅台的存货披露结构推测
但是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酒企,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并不明确,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想法进行披露。
对于企业的「想法我们也只能用自己的「想法去猜测,所以肯定不可能完全准确,但是只要能做到基本符合逻辑,我认为都是可以接受的。
首先来看唐师推断的2016年茅台存货的披露情况。

从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自制半成品」有一个明显的变化,由期初的138亿变成了期末的86亿,「在产品」同样变化明显。
自2016年以后的每年披露的基本都是「在产品」比「自制半成品」多一些。
根据最近三年(2020、2021、2022)年报披露的茅台基酒实际共生产16.3万吨。

2022年披露库存量27.6万吨,由于系列酒没有储存价值,所以可以默认库存量基本全是茅台酒。

说到这里,提一个会计知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大白话就是,存货期末资产负债表上价值的计量依据是成本和售价哪个低,按照哪个计算。

所以对于茅台等高端酒企来说,存货都是以成本来计量的,成本包含的基本都是原料成本、生产工人工资、生产类固定资产折旧等。

话说回来,茅台无论基酒还是老酒、勾兑后的基酒,成本结构差距不大,所以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和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基本相同

先看数量关系,三年基酒累计生产16.3万吨(在产品),库存27.6万吨,那么勾兑基酒和老酒就是11.3万吨(半成品)。从数量与价值基本成比例增加,所以基本可以证明茅台的存货披露结构:「在产品」是前三年累计生产的未勾兑基酒「半成品」是公司储存的老酒和勾兑后需要存储一年并出售的酒。

茅台存货跌价准备
茅台自2001年上市以来,就有一个128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记录在报表中。具体情况在2001年年报中披露。(感谢财报学习群的@清道夫)

194万的存货先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估计就被清理了。剩余的存货剩下来的存货跌价准备128万。
这个存货跌价准备128万从2001年一直到2022年持续存在,如果存货卖出去的话,这部分跌价准备应该随之消失,持续这么久都没卖出去的货到底是什么呢?
唐老师解释说是陶坛。毕竟金额也不大,具体就不再深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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