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2(2)|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本市这些安全生产违法案例教训要吸取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上海应急守护 Author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市区两级应急执法人员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风险隐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在推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指导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中的警示教育作用,市应急管理局现发布2022年本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0起典型案例,督促各行业各单位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力确保岁末年初企业生产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典型案例
案例1.周某某(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2022年2月14日,宝山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越昶集装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未与相关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将丙稀酸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动火作业时危险化学品气瓶与动火点距离不足5米(另案处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3月11日,宝山区应急局对周某某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
专用仓库典型案例
案例2.上海顶煦化学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
2022年3月18日,金山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顶煦化学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普货仓库储存亚硝酸钠11550公斤(462袋,25公斤/袋),氟化钠350公斤(14袋,25公斤/袋),六水合硫酸镍3000公斤(120袋,25公斤/袋)等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6月13日,金山区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未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制度典型案例
案例3.上海奔原汽车后视镜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案
2022年4月22日,奉贤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奔原汽车后视镜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未制定风险分级与管控清单,未设置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未设置公司安全风险分布图。
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四)项,5月20日,奉贤区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典型案例
案例4.上海毅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2022年6月20日,浦东新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毅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方式为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但现场放置一个二氧化碳储罐和一个液氮储罐,其中二氧化碳储罐容积20吨,实际储存8吨;液氮储罐容积7.5吨,实际储存5吨。经查,共对外销售二氧化碳和液氮金额达6.5万元。
该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7月11日,浦东新区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二氧化碳捌吨、液氮伍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并处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危险作业未安排专人现场
安全管理典型案例
案例5.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案
2022年7月4日,浦东新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动火人陆某某正在T101储罐进行特级动火作业,但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作业监护等现场安全管理。
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三)项,7月28日,浦东新区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
安全警示标志典型案例
案例6.上海洲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案
2022年7月12日,长宁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洲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及水箱清洗等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该公司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第八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以及第十九条第(二)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之规定。按照“存在必然牵连关系,择一重处罚”的原则,依据该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8月3日,长宁区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未采取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案例7.上海祥申木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案
2022年7月13日,宝山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祥申木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恢复涉粉车间的生产作业,车间内配电箱等部位粉尘堆积,未严格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的要求。
该公司违反《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确保可能积尘的粉尘作业区域和设备设施全面及时规范清理”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第十八条第二款“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之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7月28日,宝山区应急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
上岗典型案例
案例8.盛某某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
2022年8月2日,青浦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盛某某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其证件二维码链接至非法网站。经国家安全生产考试网站查询,无盛某某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相关信息。
盛某某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之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8月29日,青浦区应急局对盛某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安全培训
时间不足典型案例
案例9.佑耐汽车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案
2022年8月2日,嘉定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佑耐汽车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企业,2021年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为10学时,2022年计划新员工安全培训24学时,未制定老员工安全培训计划。
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依据该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8月26日,嘉定区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未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
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典型案例
案例10.达塔(上海)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等案
2022年8月9日,奉贤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达塔(上海)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丙类灌装车间北侧门外2号位及4号位的静电释放装置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丙类灌装车间南侧堆放乙醇胺、甲基丙稀酸、甲酸等丙类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当日灌装作业的物料。
该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8月30日,奉贤区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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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编辑:宣传培训处
▌来源:执法总队、各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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