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务动态 | 你看,这个人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被抓起来了!

平安当阳 平安当阳 2021-07-13


2018

当阳市公安局预祝春节快乐!

HAPPY NEW YEAR

“你看,

这个人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被抓起来了!”

不骗你,

只要你尝试一下,

报纸、微博、微信上都会出现你的“事迹”,

被大家引以为戒的,茶余饭后讨论的,

都是你的名字!

某某某,到此一游!


你看,

他就是在微信上曝光燃放鞭炮被抓的那个谁,

某办事处,某乡镇,某村的某某某!

是的,

就有这么严重!

我们的态度就有这么坚决!

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新闻单位将毫不犹豫地予以曝光!

2018年1月1日,

《当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作为当阳尝试禁鞭的第一年,

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

不要怀疑我们禁鞭的决心!


      各职能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加强集贸市场及周边以及其他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和执法力度,要严厉查处在居民区、集贸市场等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禁放”区变为烟花爆竹的“真空区”。


《当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在“禁放”区或“限放”区规定时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其停止燃放,没收其烟花爆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按下列规定并处罚款:

(一)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在限放区的特定时间内,燃放规定品种之外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其规定品种之外的烟花爆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燃放单位并处500元罚款,对燃放个人并处警告或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燃放单位或个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后未清除燃放残留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清除;情节严重的,并处警告或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对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十九条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以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了解详细禁限放区域,及相关政策,

请点击以下链接:

禁止燃放,违者拘留!烟花爆竹贺岁禁令知多少

解读《全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

来源:治安大队   郑君涛

编辑:杨静

平安当阳·热点推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