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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快讯 | 愤怒!撞伤孩子还一跑了之!

平安当阳 2022-10-25

人类的幼崽有多可爱
小小的一团
脸上的笑容天真无邪
眼睛里倒影的
全是这个世界最美好的样子

11月7日20时许
在南正街花店地段
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伤幼童逃逸案件
先不说来龙去脉
撞伤了孩子你怎么可以一走了之!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现场调查走访中发现肇事车辆为无号牌红色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为中年男子,根据事发地段公共场合的视频,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继续视频追踪,一路在事故地段周边寻找。

      肇事逃逸嫌疑人肇事后有明显反侦查意识,不仅沿着城区主干道绕圈,还故意将车辆停靠在某单位院内躲避追查,然后再驾车走人行道小路。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在随后的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肇事车辆进入了某居民巷内,于是初步判断其就居住在该处。

      此时已是深夜十一点,但民警没有放弃侦查,迅速赶到嫌疑人居住巷子,在工作人员和热心群众的协助下,民警在一出租屋内找到肇事车辆,随即核实肇事逃逸驾驶员身份,民警随即联系肇事逃逸嫌疑人,迫于压力,肇事嫌疑人黄某当晚到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黄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及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他即将面临的是罚款4000元以下并处行政拘留20日以下的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将处以罚款20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的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人员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造成人员死亡的,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
大人是孩子的榜样!

来源:交警大队  龙文光

编辑:杨静 | 审稿: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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