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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快讯 | 肇事逃逸据不承认?“零口供”也把他办了!

平安当阳 2022-10-25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如果我一直据不承认
是否警方就能拿我没有办法?!

      2月7日22时许,事故中队接指挥中心转警:“当阳宾馆有一小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当民警经研判找到肇事逃逸司机谢某的时候,他却表示记不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且拒不承认当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但即便谢某矢口否认,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获取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频电子数据等证据,2月20日,当阳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认定,谢某的行为已构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谢某已被记12分罚2000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为什么谢某“零口供”还能被处理?
因为铁证如山!

 

一、公共场合视频

视频中清晰显示出:当事人李某将自己的黑色小轿车停在当阳宾馆门前等人时,一辆白色越野车从当阳宾馆停车场驶来将其车辆撞损后直接离开现场。

二、当事人目击证词

在被撞时,李某看清了对方的车牌号,并且看清楚是一名男青年驾驶的车辆,这名男青年的特征与谢某高度相似。

三、车主信息一致

案发当晚11时许,民警准确查询到了肇事车辆逃跑的轨迹和车辆停放的位置,并将肇事车辆予以扣留,并查询到车主正是谢某。

四、人车轨迹重合

谢某承认车辆为自己所有,且谢某当晚的行程与车辆轨迹一致,车辆上的痕迹与事故现场痕迹一致。

 不管谢某如何装疯卖傻

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就一定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常见表现形式
      在公安交通管理实践中,遇到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来源:交警大队   李云雷 

编辑:杨静 | 审稿: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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