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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只能吐槽刷屏!

平安当阳 2022-10-25

“不要闯红灯啊
自身安全是大事
快点,快回去!”

这位大爷腿脚不好
那就更要遵守交通规则
不然哪位司机一脚刹车没踩对
“安全”二字就成了笑话!


这慢悠悠的步伐
这闲庭信步的悠闲
知道的她在闯红灯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逛自家后花园

两旁没车不是闯红灯的理由
不想等那么一点点时间
也不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的理由!

闯红灯的摩托车
这一骑绝尘的架势
不出事还好
出了事儿就是一条抛物线


非常大的“禁止左转”的标志
没看见或者当做没看见的
都是自己把命没当回事儿的!


当你和别人不一样的时候
请不要先觉得是别人傻
要先想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下面动图里的那位大婶
既然左顾右盼小碎步
这么怕死走人行横道不更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交警大队

编辑:杨静 | 审稿: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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