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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回首掏”,“掏”到他!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报警人车辆被轻微剐蹭,小轿车驾驶员已经驾车逃逸。民警立即顺着报警人所指方向和车牌号对逃逸者进行追赶,最终在桐树垭龙井渠附近追踪到肇事逃逸嫌疑人所驾驶的车辆。
谁知嫌疑人见到警灯闪烁,一个急停,直接将车辆扔在了路边,自己钻进一旁的小道隐匿起来。此时天色已暗,民警初步找寻无果后,决定先依法将肇事车辆暂扣,将报警人带回派出所询问情况。
事情经过很简单,报警人驾驶一小型货车与嫌疑人驾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见到他报了警,嫌疑人立即驾车逃离。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吗?
并未!
问清楚情况后,民警初步怀疑嫌疑人有酒驾嫌疑,不然这么小的事故为什么要逃逸呢?!又鉴于人酒后脑子灵活度较差,或许会回到现场查看自己的车辆。于是民警来了一个“回首掏”,又回到嫌疑人弃车的地点,果然将正回到原地的嫌疑人张某抓捕。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13ng/100ml,已经远超醉驾标准。
6月7 日,张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当阳市公安局除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其危险驾驶案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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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庙前派出所 路俊熹
编辑:杨静 | 审稿: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