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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贪心家破人亡,“李逵”变“李鬼”!

平安当阳 2022-10-25

“赌上身家性命
但一直被忽悠,一分钱没有拿到。
为了这事儿我和爱人已经离婚,
孩子也被他带走了。
他们真是害得我家破人亡。
宜昌的张女士欲哭无泪。

      家住武汉的王先生,2013年6月经朋友介绍购买了华泰汇通(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汇通公司)的私募基金,考虑到公司的“大品牌”,没有认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便投资了200万元。半年后,果真收到了返利11万元,王先生既感到高兴,也放下心来,向身边更多的朋友推荐了这款私募基金。让他没想到的是,从2014年4月起,华泰汇通公司停止了兑付利息,打电话询问公司负责人,对方也一再推脱。面临同样境遇的,还有宜昌的张女士。      2012年11月,孙某喜等人成立了华泰汇通公司,虚构河南开封市保障房等投资项目,以发行私募基金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保本付息,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吸收294名投资者6.4亿余元。截至案发,尚有5.4亿余元本金未能退还,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案 例 点 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式非法集资案件。华泰汇通与华泰证券没有任何关系,其发行所谓“私募基金”违反国家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采取网络广告、第三方渠道销售、散发传单等手段进行宣传,以固定回报等方式变相承诺保本付息,向不具备合格投资人条件的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属于非法集资行为,符合非法集资非法性、社会性、利诱性的特征。


      目前以“私募基金”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

      1、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放的备案证书但非法从事违规业务;

      2、假借私募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变相乱集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通过分拆、分期与资产管理计划嵌套等方式变相增加投资者数量,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警 方 提 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私募基金姓“私”,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凡是公开渠道销售、宣传保本返利一律是非法金融活动,切记不可投资。如果有人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请及时向证监部门、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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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侦大队   邓甜甜

编辑:杨静 | 审稿: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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