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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来了!

平安当阳 2022-10-25


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打严治枪爆犯罪

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


枪爆物品见底、枪爆祸患清零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当阳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新一轮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紧密结合实际 确定工作重点




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至9月底打击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


举报电话110,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500-5000元奖励对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涉枪爆案件的将另外给予重奖

1.

重点区域


玉阳、玉泉、坝陵、淯溪、庙前、王店、半月为枪支弹药打击整治重点区域;矿山企业较多的玉泉、河溶和已关停煤矿的育溪、庙前为爆炸物品打击整治重点区域。

2.

重点人员



吸毒人员;曾被打击过的涉枪爆违法犯罪人员;在网上发布过枪弹、危爆信息的重点人;上级部门下发检查核查过的涉枪爆人员;原护秋队员、涉枪、涉爆重点人员以及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倾向并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曾经在部队、武装部工作过,且从事过管枪和修枪等熟悉枪支弹药性能,有条件接触枪支弹药的复转军人、工作人员;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爆破作业人员;曾经接触或有条件接触民爆物品的相关单位从业人员;重点工程外来涉爆从业人员等。


3.

重点部位


各寄递物流企业;各网店;已关停或处于停产整改状态的矿山企业的仓库、宿舍及其井下作业点;重点工程各类库房、职工宿舍;各地兽害严重,农民经常组织赶仗、狩猎的山林村组等。


全力清查收缴 严厉查处打击




收缴、打击、整治、管控、查缉五条战线整体发力网上、网下联动警种协作配合,确保落地见效


认真排查隐患 严堵安全漏洞




以“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为基本目标严堵枪爆安全漏洞




Septemper 2021


当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      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投案自首,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三、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涉弩等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违法人员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五、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被抢、被盗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仿真枪、弩、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六、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涉弩等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500-5000元奖励,对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涉枪爆案件的将另外给予重奖,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完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禁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玩具枪时要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号、无产品标志、来源不明的玩具枪,不要购买仿真枪、火柴枪、水弹枪和仿真手雷、炸弹等易造成危害的物品。
八、本通告所称枪支包括: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枪支、非制式枪及枪零部件;弹药包括:以上各类枪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弩是指以机械外力助推的发射装置。爆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9月15日当阳市公安局

来源:治安大队

编辑:杨静 | 审稿: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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