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本地女子自首稱與內地表弟假結婚,而涉事內地男子否認假結婚,甚至當庭描述女子身體特徵以證明兩人“親密”關係,假結婚,亂晒龍,到底誰是誰非?
一名本地中年婦人涉與內地表弟假結婚,惟同居時意見出現分歧,最後到警署自首。男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否認指控,堅稱二人不是親戚,每個星期都有“親密”關係,更在庭上描述對方的身體特徵。案件押後宣判。
近日一本地女子自首稱與內地表弟假結婚,而涉事內地男子否認假結婚,甚至當庭描述女子身體特徵以證明兩人“親密”關係,假結婚,亂晒龍,到底誰是誰非?
一名本地中年婦人涉與內地表弟假結婚,惟同居時意見出現分歧,最後到警署自首。男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否認指控,堅稱二人不是親戚,每個星期都有“親密”關係,更在庭上描述對方的身體特徵。案件押後宣判。
男被告姓李,55歲,內地商人;女被告姓蔡,59歲。兩人涉一項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
案情顯示,2008年7月,二人在內地中山結婚,2012年時,李某與蔡某在本澳身份證明局辦理手續時更改為已婚,並申請來澳居留。直到2016年3月,蔡某到警署自首,報稱與李某為假結婚。警方到李某的家中搜查時,找不到蔡某的生活跡象。
男描身體特徵 女指別口得知
李某昨日在庭上否認控罪,辯稱絕對無假結婚,其2012年來澳後一直與蔡某同居,直言二人生活矛盾不斷,蔡某報案時由於吵架而搬離住所。至於兩人於內地結婚時,李某僅與前妻離婚數日。李某回應稱,於30年前早已與蔡某結緣,承認與其一早相愛,於同居時每個星期都有“親密”關係,更在庭上描述蔡某的身體特徵。
蔡某指出,當初一心想幫表弟申請來澳才答應假結婚,當中沒有金錢利益,與李某同居時一直在不同房間就寢,惟李某取得非永久居民身份證後,經常對其“黑口黑面”,思前想後下,決定自首。她承認李某描述其的身體特徵,認為是李某從別人口中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