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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内地男女来澳做这种只赚不赔生意,最高判监八年
来自内地的两女一男涉组成抢劫集团,以兑换巨额金钱利诱他人到酒店房间,强抢本地男事主150万港元。3名被告于初级法院应讯时,只有一人承认串谋犯案。
合议庭经审议后,裁定3人一项抢劫罪成,判囚4年半至8年。据悉,有关被告将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被告黄X,女,29岁,浙江人,报称商人;第二被告周X维,女,26岁,河南人,报称地产经纪;第三被告徐X刚,52岁,辽宁人,报称商人。
案情显示,黄X与周X维计划以兑货币为由,强行夺去他人所携的大量现金。当中,由黄X安排人手及计划行动,周X维则负责执行计划。去年6月19日,两人先以他人名义于路氹某酒店登记租住房间,并安排徐X刚和数名涉案人士各自准备电击器、喷射防卫器、胶索带、口罩及手套。
当日晚上,男事主接到周X维来电,讹称要求以人民币兑换港元,并议定140万人民币兑换150万港元,相约在周X维租住的酒店房间交易。
事主进入房间后,徐X刚联同两名涉嫌人突然扑向事主,又用喷射防卫器喷向事主面部,使其无法反抗。
3人抢去事主藏有150万港元的手提袋,随即逃离现场。经司警电脑法证后,发现黄X曾用手机通讯软件“微信”,与周X维联络和商谈抢劫行动细节。
3名被告中,只有周X维承认指控,辩称黄X承诺事成后,会让其达成到日本留学的梦想。量刑方面,黄X和徐X刚各判8年,周X维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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