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贸促局高层地震!主席等三人被廉署拘捕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一名执行委员,以及一名现于退休基金会任职厅长的原贸促局投资居留暨法律处经理,因在审批不动产投资移民、重大投资移民及技术移民的申请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经廉政公署调查后,于昨日被移送司法机关。经司法机关批准,已对有关的嫌犯采取中止担任公共职务及禁止离境等司法强制措施。
廉署表示将统一发布最新案情
廉署表示,当案件的调查有新的进展时,廉署将统一发布消息。
另有消息指,贸促局主席张祖荣、执委兼中葡论坛副秘书长吴爱华及退休基金会厅长甄溢全因贪腐昨晚被廉署拘捕移送检察院。
特首批示经财司尽快修法堵漏洞
因应传媒查询廉政公署调查贸易投资促进局人员案件的情况,政府发言人办公室回应:廉政专员按照《廉政公署组织法》的规定,将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初步调查结果知会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一如既往支持及配合廉政公署的调查工作,对于公务人员的贪腐行为绝不姑息。
对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在审批重大投资移民及技术移民申请中存在的问题,行政长官已经批示经济财政司司长提交调查报告,并尽快提出修订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法规的建议方案,完善申请的审批和查核机制,堵塞法律及制度上的漏洞,确保相关制度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及引入人才起到促进作用。
梁司:经财部门必定加强监督机制
梁维特
就贸易投资促进局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对此高度重视,深表痛心。
他表示,一直全力配合廉政公署调查,行政长官已同意经财司聘请独立预审员进行纪律程序调查,同时,会按行政长官批示,尽快提交审批重大投资移民及技术移民申请工作的调查报告,并在目前已推进的短中长期工作基础上,加强申请审批和查核机制的建设,堵塞漏洞,确保相关制度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及引入人才起到促进作用。
梁维特重申绝不姑息任何贪腐行为,指出经济财政司范畴一直重视廉政建设,已指示各部门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今起启动一系列廉政教育工作,双管齐下,树立廉洁风尚。
本月,梁维特已指示贸促局尽快全面检讨《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人员通则》的纪律制度,参照《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的纪律制度进行修订,以提升该局人员的纪律制度的严格和严谨性,有关的修订工作已进入尾声,预计短期内完成。
廉署七月曾揭贸促局移民审批乱象
张祖荣
廉署在7月发表的调查报告,批评贸促局在审批“重大投资移民”申请时,欠缺严谨的审批及查核机制,又揭发有涉嫌假招聘的“技术移民”个案。
直至一个月前,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曾表示,就廉署的报告,贸促局完成简易调查程序,预审员在报告中暂没有发现有人员涉及违法行为。如今,贸促局主席张祖荣等三人因在审批不动产投资移民、重大投资移民及技术移民的申请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于昨晚被捕。
廉署7月曾表示,在调查中发现,有“技术移民”申请人涉嫌透过虚假的聘用关系,骗取临时居留许可。廉署认为,贸促局在审批“技术移民”的申请或续期时,应该不难发现有的个案存在虚假聘用的疑点,因此需要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度警觉,对于有怀疑的个案及时作出跟进,必要时可求助于具刑事侦查权限的部门,调查是否存在“伪专才”、“假聘用”的情况,确保“技术移民”法律制度不会被滥用。
变相置业移民 违立法原意
调查报告指,贸促局在审批“重大投资移民”申请时,过度侧重不动产投资,造成有人以“假投资、真置业”取得澳门居留权。贸促局审批“重大投资移民”申请时,将购买或租赁物业以及营运场所装修费也计算在投资金额内,但由于项目总投资金额普遍偏低,而本澳不动产售价和租金相对较高,因此在有关投资项目中,与不动产相关的资金通常占据相当大的比重。
在2008年至2017年的186宗“重大投资移民”个案中,有11宗公司的经营业务包含“房地产投资及物业开发”或类似的项目,甚至还有一宗个案,相关公司所申报的经营业务仅为“物业投资”。
廉署调查发现,有人在首次申请时,先递交一份所谓的“投资计划”并获批准临时居留,续期时为营造落实投资的假象,提交以公司名义购置的不动产物业登记证明,利用贸促局在审批时注重不动产投资的做法,以虚假的投资项目骗取临时居留许可。
形式审查未核实真伪
廉署在报告提到,按照贸促局的要求,“重大投资移民”申请人需提供公司的商业登记、营业准照、财务报表、缴税证明等文件,以及已投资的金额、公司的营业额等证明,但贸促局一般只作形式上的审查,没有认真考究文件的真伪及求证事实的真相,亦没有派员到申请人报称的公司营运地点进行核实。廉署发现存在申请人报称的公司实际没有运营或停止运营、报称的公司地址丢空多时或挪作他用、报称的公司电话无人接听或停止服务、网上无法查到报称公司的任何信息等情况。
技术移民千疮百孔
除“重大投资移民”项目变相成为“置业移民”外,且贸促局仅作形式审查外,廉署发现“技术移民”项目亦同样千疮百孔、漏洞处处。即使申请人的学历、专业背景与工作职位不符,又或欠缺证明文件,也成功获批为“技术移民”,背离了为澳门吸引专业管理及技术人才的初衷。
廉署曾分析600多个“技术移民”申请人的出入境资料,发现逾100人在获批临时居留后长期不在澳门,或每年留澳时间很短,当中有人每年留澳时间不足10天。经深入调查发现,存在申请人实际工作与获批职位不符、从事的工作与澳门无关等情况。
廉署亦发现众多虚假聘用情况。如有人以手提电话零售商号的“业务拓展经理”身份,申请“技术移民”获批,续期时又报称为“行政总监”,报称月薪5万,而该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仅为52万。廉署有关人士除发现该人士长年不在澳外,商号员工未见过也不知道这位“行政总监”的存在,东主也未能提供支付薪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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