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蛇”改善澳门的士服务?业界大嗌“唔制”,原因是……
本澳作为全球知名旅游城市,每年吸引大量旅客慕名而至,热情好客的人情味一度名声在外,然而不知不觉间,作为澳门形象名片的“的士服务”却渐现顽疾,“搭的难”、司机态度差、服务欠佳等劣评四起,为人诟病。有见及此,当局在修订俗称“的士规章”的《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法案》中拟引入“放蛇”执法,肃清的士业界“害群之马”的歪风,但似乎颇具“争议”。
三常会主席黄显辉(左)及秘书崔世平
如果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采取“放蛇”执法打击的士违法行为一定广受居民游客欢迎,更甚举手举脚赞成。但始终利害关系人涉及的士业界司机,为公平起见,立法会亦多方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务求让法案更趋完善。昨日,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就会见的士业界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主席黄显辉会后表示,业界主要忧虑“放蛇”行为,以及的士公司化后或会聘用外雇司机,影响现职自雇司机的生计。
唐先生
黄显辉提到,业界并不抗拒于车厢内同时安装录音及录像设备,认为这样更适合作为证据判断司机有否违规,并建议应有品格良好的资深司机参与上诉机制。至于受争议的“放蛇”问题,业界则认为此举令休班警员权力过大,又忧虑警方会于调查期间扣押车辆,且调查时间为未知之数,会导致司机“手停口停”,影响收入。
参与会面的的士业界代表唐先生表示,业界质疑“放蛇”相关行为的合法性,担忧休班警员权力过大,亦增加了司机的精神及工作压力,剥削司机的保障。他并指,当局仅针对“黑的”作出放蛇行为,是标签了“黑的”形象,更是不公平对待。
唐先生续称,即使现时部分黑的司机行为恶劣,但当局仅开罚单并无正视及处理相关情况,等于养虎为患;且新的法案亦侧重于加重罚款,并无提及要求的士行业操守及服务质素等,容易令部分害群之马认为“带住钱作罚金就可开工”。
另外,黄显辉又引述业界代表意见称,质疑法案建议的士若违规上落客将被罚款的合理性,认为本澳有近9成街道划设黄实线,司机容易触犯法律;又指动辄罚款的严厉措施并不能有效提升的士营运质素,建议可用培训方式取代罚款,即由政府主导培训课程,在的士司机停牌期间,硬性规定他们参与语言、礼仪等培训课程,以改善的士司机的驾驶态度,同时可配合澳门旅游城市的形象。
黄显辉指出,业界亦对的士公司化表示忧虑,担心公司会因司机不足而聘用外雇司机,因而打开输入外雇司机的缺口,直接影响现职自雇的士司机的生计。又指目前大部分司机为自雇人士,1个月工作30天约有2万澳门元收入,关注的士公司化后能否维持同样收入,以及有关福利问题。
唐先生指新的法案侧重于金钱罚款,未有从根本解决问题。现行的“的士规章”政府鼓励个人投标,但新的法案则改为以公司化形式投标,令部分业界人士感到不满及不公平。又指现时绝大部分的士司机为自雇人士,希望能维持现状,自行控制工作时间及收入等。虽然不确定将来公司化后对的士司机是否有利,但认为有必要向政府表达他们的忧虑。
黄显辉表示,委员会将于本周内续与业界代表会面,并将意见制作成报告书,将来会作为附件一同交至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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