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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报告出炉!揭官员与情人用公帑出游,骗房屋津贴,任人唯亲,还有......

澳門日報 2021-08-04

2018年廉政公署工作报告出炉

共接获733宗投诉及举报个案

其中有官员滥用职权

与情人用公帑出游

有报假数呃部门钱财

有政府部门不作为损害法律尊严

还有公共部门任人唯亲

······

廉政专员张永春向行政长官崔世安(右)提交工作报告


政府公报今刊登《2018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报告指廉政公署于2018年侦破的刑事案件中,公职人员受贿或收受利益的贪腐案件有所减少,但由公职人员实施的诈骗、伪造文件、滥用职权等犯罪有所增加,特别是个别公共部门领导利用自身的职位以权谋私而触犯刑法。

廉署认为必须强化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的观念,提升领导主管人员廉洁奉公的意识,不能直接或间接利用职权牟取个人利益。此外,去年查办多宗涉及诈骗政府资助的案件,涉及环保与节能基金及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等,显示政府部门发放资助的准则及监管需要更加严谨。

廉署去年共接获733宗投诉及举报个案,其中,属反贪范畴的有141宗,属行政申诉范畴的有592宗。投诉及举报个案数字比上一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举行立法会选举,与选举相关的投诉及求助个案数量较多。


“照章办事”“依法审批”开违法之门


廉署指政府开违法之门


廉政专员张永春在工作报告的“前言”中指出,对于“百多年前路环山上存有私家地”或者“50万澳门元的项目便可申请重大投资移民”的情况,相信就连普通市民知道后都会觉得不可思议或事有蹊跷,但是享有法定权限、拥有专业人员、掌握档案资料的政府部门却对当中的疑点视而不见或见怪不怪,“照章办事”、“依法审批”,从而为违法者打开了弄虚作假的方便之门。

张永春指出,不贪污受贿、不收受利益是从事公职的法律底线,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真正做到尽忠职守,对负责审批的事项严格把关,确保公共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而且,贸促局的调查更揭发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涉嫌刑事犯罪,事件反映有的政府部门执法不严、疏于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值得特区政府高度重视。


环保局前领导婚外情公帑出游



廉署去年侦破两宗公共部门的领导涉嫌滥用职权的案件。

廉署收到举报后,调查发现,环保局前领导与该局一名女同事长期保持婚外情侣关系,多次以公干为名,安排该名女同事一同外访,其中2013年前往葡国的公干,不仅公干内容与该名女同事所负责的工作无关,而且在没有任何公务需要的情况下,特意将两人公干的行程延后,由特区政府支付相关的食宿费用及公干津贴。

此外,廉署调查发现,澳门驻京办一名领导多年来一直申请并收取全额驻外津贴(房屋津贴),但是其长期居住在驻京办内,将驻京办的两间办公室作为留宿之用,还使用公帑加装淋浴、热水器、洗衣机及干衣机等日常生活设备,供其个人使用。

同时,该名领导曾指示驻京办的公务车司机接载其亲友到名胜地点游玩,还要求司机垫支其亲友在游玩期间的餐饮费用,并以公务为由批准报销相关款项。


廉署狠批工务局损法律尊严



近年违法拆建及改建工程屡禁不止,或与主管部门未有积极作为有关。工务局早在2016年6月已收到居民投诉,并曾派员到场勘察,发现涉案独立屋被竹棚和帆布包围,在未有施工准照的情况下进行改建和僭建工程,涉嫌违反《都市建筑总章程》规定,所以张贴禁止施工令,并在独立屋四周围上封条。

廉署介入调查,发现独立屋的违法工程并未因工务局发出“禁工令”而停止,因此去函工务局要求跟进。工务局2017年8月回复,已把该案列为优先处理类别,但由于违法工程数量众多,局方正有序地对优先类别的个案进行跟进。

廉署称,据工务局提交文件显示,该局曾多次派员前往现场勘察,期间确认该独立屋有正在施工的迹象和声音。涉嫌进行违法工程的人士不理会局方的“禁工令”,局方亦未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跟进处理。即使廉署多次去函工务局查询个案情况,局方都是重申已把个案列为优先类别,但未见任何实质的行动。

之后,廉署再派员到独立屋勘察,发现独立屋的外墙已完成翻新,僭建的四层建筑物已经建成。去年11月廉署再度去函工务局要求解释,局方表示会通知违法者清拆僭建物及恢复原状,或者向局方申请将有关的违法工程合法化。廉署承认,违法工程数量众多且在处理时会遇到“入屋难”等问题,但认为工务局应在工程期间加以制止,而且不应接受违法工程合法化的申请。



生产力中心一成五人有亲属关系

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被投诉人员聘用任人唯亲。廉署调查发现,截至2017年,生产力中心在101名的工作人员中,约一成五、十六名工作人员间存在亲属关系,而且部分人员的聘用建议书、批示及聘用文件都欠奉。廉署批评生产力中心原有招聘方式过于随意,加上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比例过高,难免令人产生任人唯亲的质疑。

廉署表示,截至2017年4月,在生产力中心101名工作人员中,有16名工作人员之间有父子、父女、夫妻、兄弟、姊妹等亲属关系,其中3人已经离职。

而且,生产力中心聘请工作人员时,不会进行公开招考或向外发布招聘信息,而是透过内部人员推荐的方式进行。在招聘过程中,生产力中心的部门经理不仅可以决定哪些求职者可以参加招聘考核,而且可以决定只用面试而无需笔试或技能测试,显示聘用过程存在相当的随意性。此外,生产力中心在确定新聘人员的薪酬及人员的晋升时欠缺客观和清晰的标准,工作人员的薪俸福利由中心领导层综合考虑若干因素后决定,裁量权明显过大。

虽然生产力中心近年就人员招聘及晋升机制作出了改善,但廉署经分析后认为仍存在若干问题,例如未有在规范招聘的内部规章中确立回避制度,增加出现利益冲突的风险;虽然制定了有关人员晋升的内部规章,但不时出现实际操作与内部规章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廉署认为,虽然生产力中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部门,有自身的内部规章,但是作为一个主要依赖政府拨款运作的行政公益法人,在人员招聘及晋升上,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生产力中心承认在人员招聘和晋升方面存有不足,并就廉署提出的问题采取改善措施。


报假数呃房局 多收管理费逾三百万



廉署年度报告披露,房屋局拥有某经屋的366个回报单位,为“大业主”。大厦管理公司于2015年底提出加价方案,建议每个单位管理费由240元调升至316元,由于管理费加幅与工资上涨幅度相若,故局方同意方案。

惟管理公司之后在大厦张贴的公告,却建议管理费增加至326元,管理公司解释多出来的10元是天线费,有关解释获房局接纳,并在分层所有人大会会议中投票赞成。故管理费自2016年元旦起调升至326元。

廉署调查发现,大厦住户2016年前月付的管理费为230元,而且已包括10元的天线费,并非管理公司声称的240元。因此按照工资上涨的比例计算,调升后的管理费理应是306元,而不是326元,大厦业主每户每月多付20元的管理费。廉署并发现另外两栋经屋调升管理费存在同样问题,三栋大厦共4,416个单位,截至去年底,涉及的不合理收费约为317万元。

廉署批评,房屋局不应在之前每月缴纳管理费的数额及包含的服务都未弄清楚的情况下,便接受管理公司加价的理据和建议,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公帑的合理使用,而且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房屋局接纳廉署的意见,着手处理三栋大厦管理费不合理加幅的问题。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

廉署年度工作报告揭发工务局容许违法工程合法化申请,有路环独立屋无视工务局“禁工令”完成四层僭建,事后工务局提出要求清拆僭建物,或申请将违法工程合法化。

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回应指,相关个案具体细节要再向工务局了解。理论上有些工程完工后可合法化申请,但有些则不能。如为方便家中赶快装修,来不及申请准照,可日后申请合法化。

廉署报告亦揭发环保局前领导滥用职权,多次以公干为名,与具婚外情关系的女同事外访。罗立文称,不回应该涉案人私事,但据其了解,该前领导公干时申请延长行程多一天,获监督实体批准,会调查当中的纪律问题。

他并表示,会检视房屋局同意经屋管理公司不合理加管理费个案中,有否涉及纪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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