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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Say No”仍打电话推销,涉事美容院呢次大嚄

澳門日報 2022-07-23

近年本澳有不少市民受美容业电话推销困扰,甚至有人不胜其烦,亲自打电话去美容公司“Say No” ,却依然遭美容推销员“死缠烂打”。近日,就有一间美容公司“顶风作案”,涉扰民被个资办公开谴责及处罚。

澳门特区政府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公开谴责尊尚有限公司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

尊尚有限公司,商业登记编号为SO 56224,法人住所位于澳门贾伯乐提督街56C号世纪豪庭地下H座,并于该址运营“尊尚美肌中心”。


公司否认电话推销

个资办接获投诉,指收到尊尚美肌中心关于美容服务的推销电话,即使投诉人已于通话中向来电者及直接致电给尊尚美肌中心表明反对,但仍继续收到相关推销电话。在调查过程中,尊尚有限公司向个资办否认透过其他机构向市民进行电话推销,反指有会员反映,收到声称是尊尚美肌中心职员的滋扰电话。

 


事主按约揭露违法

为保障投诉人权利,个资办着尊尚有限公司把投诉人的电话号码加入拒绝接收宣传推销名单之内。但投诉人及后仍收到尊尚美肌中心的推销电话。为了解推销电话与尊尚美肌中心之间的关连,投诉人于是按电话预约的指示,当日到达尊尚美肌中心,与职员证实了存在预约。



公司被罚三万五千

数据当事人对于负责实体以直接促销或其他方式的商业考察为目的处理其个人资料,享有反对权。一经行使,负责实体就不得再处理该等数据。由于尊尚有限公司的行为不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且在调查过程中表现不合作,因此个资办决定对其科处三万五千澳门元罚款。同时根据上述法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对尊尚有限公司处以公开谴责的附加处罚。
有关个案内容已上载个资办网页(www.gpdp.gov.mo)内的“个案摘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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