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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尝禁果初中女生暗结珠胎,男生最高可判6年徒刑!

澳門日報 2021-08-04


本澳再有未成年学生偷食禁果

女方怀孕揭发事件

警方以奸淫未成年人罪

对16岁初中男生落案起诉



初中情侣暗结珠胎法办




本澳初中情侣偷尝禁果,去年多次于新桥区住所发生性行为。直至今年2月,15岁的女事主由于经常呕吐,检验后发现怀孕,2月29日在母亲陪同下到司警局报案,男生亦在家长陪同下投案。


事主怀九周身孕



涉案人姓卢,男,16岁,初中学生,警方以奸淫未成年人罪对疑人落案起诉,移交检察院跟进。
案中疑犯与事主分别就读中区两所不同学校,两人2018年相识,志趣相投,言谈甚欢,随后发展成情侣关系。去年2人偷尝禁果,多次于女方新桥区住所发生性行为。直至今年2月下旬,事主经常呕吐,自行检验后确定怀孕,遂将事件全盘托出,与家人商讨后决定向司警局报案。

经法医检验,事主怀有9周身孕,而卢某亦在父母陪同下,到司警局投案。



学联倡心理引导普及性知识



就有中学生干犯奸淫未成年人罪,并致对方怀孕事件,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副理事长林启桦表示关注,认为事件反映现时中学生性知识及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建议当局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对学生作出合理引导。


你情我愿但违法



林启桦谈到,必须强调即使你情我愿,但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仍属违法行为,更遑论致对方怀孕。此外,未成年人怀孕影响学业,更对身体造成损害,因未成年母亲的身体机能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怀孕对其和婴儿的健康具极大风险,希望同学能够认识到相关问题的严重性,好好保护自己身体。



民众建澳:家校共护未成年人

民众建澳联盟妇幼事务关注组副召集人、大律师施丽君表示,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容易受骗和被诱惑,其身心健康权益不仅应在立法层面保障,社会大众亦有责任共同保护。


引致怀孕可囚六年



施丽君表示,澳门《刑法典》规定,凡利用14岁至16岁未成年人的无经验而与未成年人性交、肛交或口交,又或使未成年人与任何人进行相关行为,可触犯奸淫未成年人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4年徒刑。如因上述行为而引致未成年人怀孕,则构成加重情节,刑罚最高为6年徒刑。



妇联冀当局加强推广性教育



妇联副理事长吕绮颖期望当局加大力度推广性教育工作。同时希望家长在防疫停课期间,应更多关心子女的心健康成长,多与子女沟通,尤其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让其厘清对性的迷思,并透过家、校、社区合作,加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性观念。

过去有机构调查指,近四成受访学生表示,平时最主要通过网络媒体了解性知识,但部分媒介充斥大量色情信息和错误的性观念,容易对青少年性观念和性知识产生负面影响。期望有关部门、学校关注本澳青少年性教育问题,强化校园宣传及推广,提升教学人员对于性教育的授课技巧,有序落实青少年的性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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