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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客介绍“生意”,女郎应邀搭车上山,等待她的竟是……

澳門日報 2021-08-04


30余岁女子偷渡来澳卖淫接旧客来电称介绍“生意”上车后却被载至路环僻静山头遭箍颈绑手,两万财物被劫


男外雇载卖淫女至山头绑劫



一名男外雇上月底涉嫌用房车接载一名从事卖淫的内地女子到路环一处山头绑劫,贼人在释放女子时更威吓指知道她在澳门非法逗留,不要报警,否则也会被捕。女事主因不甘损失,向司警报案追究。司警调查后,昨日到路环一住宅单位拘捕男嫌犯,报案女子因涉及非法再入境,亦一并被捕。



被捕内地男子姓刘,37岁,外雇,布料工人,从事洗水加工,他于去年12月入职。司警落案控以抢劫罪,今日移送检察院侦办。
报案内地女子30余岁,今年1月从珠海偷渡来澳,一直非法逗留至今,并从事卖淫。翻查资料,司警发现她于去年5月开始,被禁止入境本澳3年,落案控以非法再入境罪。

案情显示,案中女事主上月30日晚上认识刘某,收取1,400港元“肉金”向对方提供性服务,之后2人在路氹某酒店客房交易。过程中,女事主曾向刘某透露自己为非法入境者。完事后,刘某支付“肉金”离开。


涉案车辆
至31日晚上9时,刘某致电女事主声称有嫖客介绍,并指会用私家车接载她到路环山上“接客”。之后,女事主在金光大道登上一辆由刘某驾驶的房车,房车随即开抵路环一处山头。
期间,女事主觉得可疑,立即落车。刘某见状即哄骗女事主只是协助她找嫖客,没有其他用意。女事主稍微放下戒心再登车,刘某随即将房车驶往一僻静位置并露出“贼相”,包括用手箍女事主的颈,更取出预先准备好的索带绑手,又恐吓称会杀死她。

女事主因担心自己人身安全不敢反抗,最终被刘某掠去身上总值两万元财物。刘某之后将女事主载到金光大道,并用指甲刀为她松绑,又威吓指知道她在澳门非法逗留,不要报警,否则也会被捕。女事主因不甘损失,同日晚上10时30分向司警报案追究。



司警调查后,锁定犯案目标。昨日下午1时45分,到刘某位于路环荔枝碗租住的住宅单位,将其拘捕。经查问,刘某拒绝承认犯案。疑用作犯案的房车是刘某今年2月购买自用,目前已被司警扣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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