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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消费卡启用在即,46万人已领卡,政府这样提醒......

澳門日報 2021-08-03


首期消费补贴计划本周五起可用
截至26日已有70%居民领卡
政府吁居民及商号响应促消费
且必须遵守有关规则


冀短时间内振经济稳就业消费卡周五启用吁商民守规



特区政府推出两期“消费补贴计划”(电子消费卡),初心是争取在短时间内促进消费,提振经济,稳定就业。

首期计划将于5月至7月推行,特区政府期望居民及商号理解该计划推行的初心,积极响应配合,在3个月内在本地消费,并且必须遵守有关规则。特区政府会持续监督消费卡的使用情况,在首期计划的基础上,检讨可能出现的不足之处,于推行第2期时不断作出优化及监管。


四十六万人已取卡



第一期电子消费卡(3,000元)由本月14日起开始派发,截至26日,已有近45.9万名市民领卡,约占已登记总人数的70%,显示整体发卡进度良好。
特区政府再次呼吁已登记的居民按时到预约的服务点领卡,领取消费卡后亦须妥善保管,慎防遗失。居民按时领卡及早消费,可促使消费补贴的资金在短时间内投入市场,达到刺激消费促进内需的目的。
消费卡即将于5月1日起开始使用,至7月31日结束,未使用的余额将会退回库房。居民可持电子消费卡到设有相关电子支付机具的商户消费,期望透过广大居民的消费行为,惠及各行各业的中小企业。

接受消费卡交易的商户需要张贴经济局提供的“消费补贴使用规则”单张,有关单张将于消费卡使用期开始前陆续送到各商户,有需要的商户亦可向经济局或澳门通股份有限公司索取。


每日金额用途受限



消费卡每日使用上限为300元,且不得兑换为现金,亦不得用于缴付自来水、电力、天然气、燃料、电讯服务及视听广播服务费用,亦不得用于博彩场所、境外旅游服务、跨境交通服务、医疗服务、金融机构等法规订定的特定场所或用途。

特区政府提醒,居民及商户须遵守相关使用规则,不法用户须返还违法使用的补贴款项,并可能导致有关消费补贴自动终止,以及承担倘有的其他法律责任。


将检视首期成效次期调整



有议员关注会否追踪或公开居民如何运用消费卡的数据?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表示,会收集居民的消费倾向,检视措施是否真正能够提振经济。政府在消费卡上投入22亿元,现已有超过65万名居民登记,估计会有19.4亿元进入市场,希望居民3个月内用完。

他强调,电讯服务不可使用消费卡,有关的推广计划已越线,当局亦巡查不符合规定的活动。重申将在6、7月间开展调查,了解首期电子消费卡的执行成果和成效,并在第2轮调整,包括没有登记首期电子消费卡的市民,可于第2期登记,有机会使用第2期的消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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