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骗手段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50余岁本地女网上结识自称是“石油公司老板”外国男友,对方以各种借口借走女子合逾54万澳门元后失联。
一名中年本地女子去年底在网上认识自称是石油公司“老板”,兼石油钻探技术工程师的外国男网友。2人之后成为网上情侣,女事主在对方甜言蜜语下,最终被骗去折合逾54万澳门元款项。司警接手调查案件,暂未拘捕任何人。
案情显示,50余岁本地未婚女子去年12月在网上社交平台认识一名外国男子,2人一拍即合,成为网上情侣,不时在网上聊天“谈情”。期间,男子向女事主自称是石油公司的“老板”,兼石油钻探技术工程师。女事主信以为真。今年1月下旬,男子向女事主称要购买一些石油钻探器材,希望女事主能借出1.25万美元运输费。至2月21日,女事主按指示透过本澳某银行将上述运输费汇到菲律宾某银行账户。在首次汇款后,男子以不同借口,要求女事主再付税款、罚款等。在2月28日至4月14日期间,女事主按指示先后将4.44万英镑,汇到英国某银行账户。汇款半个月后,男子向女事主称指石油钻探赚了300万欧元,为报答之前女事主借钱“应急”,会将赚得所有欧元用快递寄给她。
至本月9日,男子向女事主称藏有欧元包裹寄往土耳其时遭执法人员截获,因指其涉及清洗黑钱,若要取回包裹必须付6.432万欧元。女事主因没有钱拒绝男子要求,男子随即失联。往后,女事主向友人谈及上述事件,友人告知她可能受骗,事主才“醒觉”,日前向司警报案,报称损失折合54.4万澳门元。司警表示,“网恋”骗案通常有多个共通点,包括透过社交媒体或交友网认识,发展成为网上“恋人”;但只透过网络“谈情”,从未见过真人;往后,以不同理由要求汇款,协助“恋人”度过难关,或以“援交”为由收取金钱。司警再三呼吁居民,在网上交友须谨慎;理性思考网友要求的金钱协助;慎防银行账户成为骗徒清洗黑钱工具;居民怀疑遇骗,可致电司警局24小时防诈骗查询热线,电话8800 7777或防“网恋”诈骗项目组电话6233 5136查询。
警方日前成功侦破一宗“网恋”诈骗案件,拘捕2名涉案的本地男子,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案中莫姓嫌犯涉嫌透过网络平台假扮年轻女子,以“网恋”“援交”或兑换钱财等手法诈骗他人,并利用本澳及内地的网络代购和所谓网上博彩等不同途径收取诈骗所得的不法款项,藉以逃避警方的侦查;同时,案中许姓嫌犯则涉嫌向莫姓嫌犯提供其内地银行账户以开设电子支付账户,藉以收取诈骗赃款。两名嫌犯涉嫌诈骗超过40名人士,涉案款项逾290万元。经初步调查,案中莫姓嫌犯为主犯,涉嫌触犯《刑法典》规定和处罚的“相当巨额诈骗罪”“巨额诈骗罪”“诈骗罪”和“勒索罪”,以及第2/2006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规定和处罚的“清洗黑钱罪”等多项犯罪;许姓嫌犯则涉嫌触犯第2/2006号法律规定和处罚的一项“清洗黑钱罪”。依照法律规定,“相当巨额诈骗罪”可处最高10年徒刑,“巨额诈骗罪”可处最高5年徒刑或科600日罚金,“诈骗罪”可处最高3年徒刑或科罚金,同时,“勒索罪”及“清洗黑钱罪”分别可处最高8年徒刑。经对2名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因应案件的严重性质、2名嫌犯的人格及彼等在案中的参与程度,为防止2名嫌犯逃离澳门、继续进行同类犯罪活动及扰乱公共秩序,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莫姓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对许姓嫌犯采取身份资料及居所书录的强制措施。
按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案件将适时送还检察院,以继续进行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
随着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网络世界已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但是,不法分子屡屡利用各种网络手段骗取市民信任并伺机诈骗钱财,为此,检察院提请市民,在使用网络服务,尤其是使用网络服务处理金钱交易时应提高警觉,以免堕入骗徒设置的诈骗陷阱,如发现存在任何诈骗行为,市民应尽快向警方或检察院作出检举以将作案人绳之于法,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市民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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