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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发放!澳门28万打工仔每人获派15,000元

澳門日報 2021-08-03


每名雇员获补贴15,000元
这项抗疫援助计划行政法规草案今日公布
逾28万雇员及3.8万间商号受惠
款项将于下月起发放
具体细节明日上午公布


万五元雇员补贴

六月起发放


行政会完成讨论《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行政法规草案,援助款项计划预算开支逾66.69亿元,将由澳门基金会预算承担。
预计受惠雇员约27.4万人、受惠自由职业者有7,040人,以及受惠商号经营者约3.8万间商号。
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下午表示,相关金额预计由6月份开始发放,具体细节明日上午10时经财司举办记者会公布。草案自明日起生效。

张永春
张永春介绍指,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本澳经济的影响,经立法会通过第6/2020号法律《修改〈2020年财政年度预算案〉》后,特区政府制定有关行政法规,以落实向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发放援助款项。
法规订定针对不同受惠对象援助款项的发放要件及安排。包括向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职业税档案登记的合资格雇员及自由职业者的澳门居民,但不包括公职人员或获得2018年度职业退税达2万元上限的人士,发放1.5万元的援助款项。
针对从事某些特定行业但没有作税务登记的自由职业者,例如的士驾驶员、三轮车夫、导游、小贩、街市摊贩、水上的士(舢舨)驾驶员及渔民,经核实后,合资格者将获发放1万元援助款项。


另一方面,对于有聘用雇员的合资格自由职业者、商号经营者,其于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作出有关税务申报的情况,将按所聘用雇员人数相对级别发放援助款项金额,即5万元至20万元不等。
此外,对于没有聘用雇员的商号经营者,如符合为澳门居民或为于澳门特区设立的法人,有自置物业或在租赁物业内经营,又或经相关行业主管当局核实具经营收入者,亦可获发1.5万元。
同一商号经营者经营多个商号,最多亦只获发100万元的援助款项。另外,商号经营者如主要从事博彩、集体公交运输、公共电讯服务等行业,将不获发放援助款项。
为保障雇员就业,在此计划受惠且有聘用雇员的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不可在法规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业,又或以不合理理由解雇雇员,否则须全部或部分返还已收取的援助款项。

在发放方式上,将向符合条件的受惠人士透过银行转账或邮寄划线支票的方式发放;当中,有聘用雇员的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的援助款项,将陆续以邮寄划线支票的方式发放。


无税务登记例外规定明公布





张永春表示,《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行政法规规定雇员款项计划发放标准及原则是有税务登记,但留意到有特殊情况,部分受雇人士出于各种原因无作税务登记,故法规有例外性规定,明天上午10时经济财政范畴官员将举办记者会详细解说具体条件及查核方式等。
根据今日特区公报刊登《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行政法规第七条为例外规定,指出于去年1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间受雇于他人,但未于今年3月31日或之前作出《职业税规章》第一组纳税人税务申报的人士,如其提交的证据获财政局接纳及核实于该期间存在雇佣关系,且符合须于今年3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等要件,可例外地获发雇员援助款项。

申请人须递交支付报酬的银行转账纪录或票据,并附同其他证据方式,尤其是劳动合同、支付报酬的单据或出勤纪录数据,以供核实受雇情况。并须于行政法规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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