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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专门做游客生意的珠宝店,为求增加生意额,派人透过手提电话通讯软件招揽客人,讹称只要到店内购买一定价钱首饰,便可协助以凭单向本澳银行申请巨额贷款。其中,一名内地女商人因急于资金周转“上当”,涉案珠宝店更以劣质低价首饰充当贵价首饰,女商人不但未能获得贷款,更先后2次合共用13,800元,购买2件仅值400多元的首饰,“双重”损失。司警接报调查后,先后拘捕5名涉案本地男女,其中,2人为开设珠宝店的夫妇。
被捕5名本地居民包括1男4女,分别姓袁(男),38岁,商人;姓赵,41岁,文员,上述2人为夫妇,为涉案筷子基和黑沙环2家珠宝店负责人,有关“黑店”已营业几年。其余3涉案女子,分别姓许,47岁;姓胡,35岁;姓林,37岁,她们均是涉案珠宝店的售货员。
司警落案控以各人货物欺诈及犯罪集团罪,案件昨日移送检察院侦办。至少仍有2名疑人在逃,包括一名店员及用手提电话招揽客人的内地男子,司警正追缉归案。本月21日,司警接获1名内地女商人报案,报称遭1名内地男子与一家开设在筷子基的珠宝店合谋诈骗其金钱。经调查,司警发现女事主在去年12月,透过手提电话通讯软件认识一名涉案在逃内地男子,当时对方向女事主指,只要到筷子基一家珠宝店,购买价值5,000元以上首饰,便可协助以凭单向本澳银行申请巨额贷款。
女事主因急须资金周转,今年3月10日来澳,并按内地男子指示,到涉案珠宝店购买了一件标价7,000元的14K金颈链连吊坠,藉以申请银行巨额贷款。女事主购买首饰后,将单据交给店员协助申请贷款。至4月13日,内地男子通知女事主贷款已批出,更将银行批出贷款截图传予她,当时因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女事主未能来澳提取贷款。至7月上旬,内地男子通知女事主提取贷款期已过,若她仍要贷款,须再到珠宝店购买首饰,才能成功提款。本月20日,女事主来澳,再次到涉案珠宝店购买了一件价值6,800元的玉石吊坠,但之后未能取得贷款,再向银行查询,获回复指从来没有她申请及批出贷款记录,一直与其联络的内地男子更失联。
女事主在涉案珠宝店购买两件首饰,获专业人士评估及鉴定后,其中14K金颈链连吊坠仅值395元,另一条玉石吊坠更只值20元。调查过程中,司警接获消费者委员会数据,指涉案珠宝店有10多宗出售假货物的投诉个案。本月22日下午,司警获司法官批示,对涉案2家分别位于筷子基和黑沙环的珠宝店搜查。行动中,检获大量劣质低价首饰、大量授权办理贷款委托书、售货单据及4万元疑赃款等证物。同日,司警到黑沙环一住宅单位拘捕袁某和赵女,在筷子基一住宅单位拘捕林女,并传召胡和许女到司警局调查。经查问,除林女外,其余4人均拒绝合作,袁某和赵女供称不清楚珠宝店的运作情况。
林女供称,去年3月在涉案珠宝店工作,并按照赵女指示,出售劣质低价首饰,并声称可为客人向本澳银行申请巨额贷款。司警调查发现,涉案劣质低价首饰购入价仅50至五百元不等,但涉案珠宝店出售价则高达6,000至7,000元,不法利润为数十至数百倍,检获劣质低价首饰是珠宝店员工从内地一些厂房购入。警方调查发现,珠宝店派员以购买高价首饰,可协助向本澳银行申请巨额贷款只是招揽客人“幌子”,涉案者根本从不会为客人向银行申请任何贷款。
一名本地男文员周一上网认识一名女网友玩裸聊后,对方指登入一链接可看到她更多裸体相片,结果他的手提电话疑遭人入侵,对方更用其玩裸聊影片勒索金钱,讨价还价期间,男文员有亲友收到相关裸聊片。男文员没有金钱损失,但报案追究。另外,一名本地男学生日前上网玩裸聊后亦遭勒索金钱,报称损失7,000澳门元。司警接手调查两案,暂时未有任何人被捕。
一案本地男事主40余岁,文员。他本周一下午用手提电话上网,期间一名女子主动加其做朋友,2人聊天,至傍晚更玩裸聊。完事后,女子讹称有一个“直播频道”可提供更多她的裸体相片,男事主因“咸湿”按指示下载相关应用程序,但不成功。同日晚上7时,一名不知名男子主动联络男事主,声称已入侵其手提电话并取得相簿内的相片和通讯簿数据。随后,该男子更传来男事主之前玩裸聊时的影片,并勒索其1万元,否则将其裸聊影片公开。男事主向该男子称没有这么多钱,对方便要求购买8,000元点数卡。正当2人讨价还价之际,男事主的亲友陆续收到有关裸聊片影片,男事主知悉后,报警求助,报称没有金钱损失。
另外,一名本地18岁男学生于本月18日透过手提电话认识1名女子聊天。当日晚上,两人玩裸聊。完事后,女子声称有一些自己的裸体相片放上网,可提供网址给男事主观看,男事主按指示登入有关网址,并输入自己的手提电话编号,同时输入对方提供的密码数据,但最终没有看见任何相片及讯息。在翌日,男事主收到该女子传来一段影片及他手提电话通讯簿数据的相片。开启影片,发现是之前一日自己玩裸聊时的影片。期间,该女子要求男事主购买7,000元“点数卡”,否则将影片公开。男事主因害怕,按指示购买“点数卡”,并将卡上密码等数据传给对方。该女子食髓知味,要求男事主再买1万元“点数卡”。男事主怀疑受骗,报案追究,报称共损失7,000元。
一名本地男子于去年9月,涉嫌向一名六旬本地男子声称合作投资炒卖酒店客房,可获丰厚利润,成功诈骗对方10万港元。司警本周一传召涉案男子到局调查后,将其拘捕并起诉,正追查赃款下落。被捕本地男子姓蔡,38岁,报称小贩。司警落案控以巨额诈骗罪,已移送检察院侦办。案中男事主也是澳门人,60余岁,两人为朋友。去年9月下旬,涉案的蔡某向男事主讹称可用“优惠价”,向赌场贵宾厅人士买入酒店客房“炒卖”,一转手便可获得当中一成利润,不停游说男事主“投资”。
男事主见利润丰厚,便将10万港元交予蔡某投资,但男事主付款后,一直无回音。至上月,蔡某仍以不同理由拖延,男事主于是报案追究。司警调查后,锁定犯案目标。本周一,司警传召涉案蔡某到局调查,有人供认收取了男事主10万港元;但否认犯案,又讹称因各种因素投资不成功,故打算在新冠肺炎疫情缓和后,再投资并连本带利向男事主归还款项。但司警调查发现,蔡某根本无能力向赌场贵宾厅人士购买酒店客房,相信他涉及巨额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