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日前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易志明关于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商用车辆措施的提案的答复,表示广东会积极研究港澳与内地车辆通行政策和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共同推进形成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通的良好环境。广东省政府表示,有关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商用车辆措施的提案,经会同交通运输部、中国银保监会研究办理作出了答复。
其一有条件互认跨境驾驶员驾驶执照等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人士,符合公安部门规定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发给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参加科目一的考试;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以及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参加科目三的考试。由于机动车驾驶证互认属国家事权,且需香港特区政府部门支持,广东将按照国家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关于简化跨境车辆年检措施等建议,目前内地执行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为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与香港执行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内地入出香港车辆及香港入出内地车辆均需按照入境地标准检验,才能行驶。
三是合并跨境车辆两地保单等建议,近年,为服务大湾区建设,粤港澳保险监管部门研究推动三地保险机构互相提供跨境机动车投保便利。目前跨境车主可根据入境时间自主选择购买不少于七天至一年保险期限内地交强险保单。购买方式上,港澳车主可直接通过港澳部分保险机构购买内地车辆保险,选择出具电子保单。为进一步降低港珠澳大桥跨境通行成本,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对经港珠澳大桥入粤的港澳车辆,实施等效先认政策,将跨境机动车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扩大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国家银保监会表示,将积极支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等效先认”政策,加快实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车险制度创新,为港珠澳大桥通行保驾护航。四是优化申请车队营业执照安排等建议,目前广东对申请经营跨境货运的营办商,未有设置购入车辆的最低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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