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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塔一带登岸,珠澳警方联手拘捕14人!
有活跃在珠澳两地的偷渡集团昨日被捣破,两地警方联手拘捕14人,包括3名骨干在内的9名集团成员落网。
有疑犯交代称,他们收取每人1.5万至3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偷渡费,则可获2,000元人民币的报酬。
行动中,本澳警方共拘捕两名偷渡集团成员,分别姓李,40多岁,本澳居民,无业,负责接应;姓韦,30多岁,内地居民,报称工人,负责开船运送“人蛇”。2人涉嫌触犯犯罪集团、协助及收容罪,被送交检察院处理。5名“人蛇”(4男1女)均为内地居民,来自福建及江西,25至40多岁,其中2人曾因触犯经济犯罪及非法兑换被禁入境。
案情指,司警与珠海市公安局日前透过情报交流,得悉有活跃于珠澳两地的偷渡集团以水路方式协助非法入境者偷渡进出本澳。两地警方及海关部门随即展开联合侦查,经分析后锁定目标及其偷渡点位置。
本月15日,司警得悉偷渡集团将安排3男1女非法入境者在旅游塔对开岸边登岸,以及安排一名非法入境的男子离开澳门,随即联同海关在该处附近部署监视。
同日凌晨4时许,警员发现李姓女子与该名准备偷渡出境的“人蛇”在旅游塔一带徘徊。未几,韦某驾驶一艘机动木舢舨靠岸,上落“人蛇”。司警及海关见时机成熟,展开拘捕行动,上前拘捕李、韦2人及5名非法出入境男女。
另一方面,珠海市公安亦同步采取行动,在内地拘捕包括3名男骨干在内的7名集团成员,(年龄介乎24至39岁)。
经调查,偷渡集团向每名非法入境者收取人民币1.5万元至3万元不等偷渡费,分别于登岸后支付或透过身处内地偷渡者的关系人进行支付。
而李、韦二人则供称,每次事成后每人可获2,000元人民币报酬,至今犯案2次。案中被截的5名非法入境男女供称偷渡来澳赌博。警方正调查有关集团的具体运作时间,案件有待进一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