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弟巧舌如簧,骗91人逾8,000万!
本地姐弟涉嫌联同一名在逃男子年前在本澳开设投资文创和饮食公司,合共游说91名本地、内地及台湾人投资该公司赚钱,诈骗折合逾8,138万澳门元。司警接案调查后,前日在机场拘捕已潜逃多年的涉案姐弟,正追缉在逃疑人归案。
姐弟涉相当巨额诈骗等罪被捕
被捕本地女子姓庄,38岁;本地男子姓陈,37岁,均报称公司股东。司警表示,两人为姐弟关系,不同姓的原因,庄女报称跟母亲姓,陈某报称跟父亲姓,涉案在逃男子在案发时为庄女的男朋友。司警落案控以相当巨额诈骗,以及未经许可接受存款或其他应偿还之款项罪,案件昨日下午移送检察院侦办。
司警2016年6月底,首次接获一名受害人委托律师向司警报案,指遭一家在本澳注册的公司以投资文创和饮食业名义诈骗,因该公司签发了一张25万港元的空头支票才起疑。
检获证物
受害人指在2015年获悉该公司提供一款周期为60日的投资项目,每期届满可获5%高息回报,最低投资门槛为5万港元或人民币;若要提前取回投资款项,则须提前10日递交申请,并将无法取得任何利息;每期之后若要继续投资,须与相关公司重新签订协议。受害人之前一直能收到回报,直至2016年6月因该公司签发的支票“弹票”,才怀疑受骗。
司警接案调查期间,直至2016年7月18日,先后接获91人报案,指同遭骗徒以上述高回报吸引投资诈骗,损失由5万元至810万元不等,一众人等被骗取折合8,138万806.5澳门元。被骗的人士包括81名澳门人、8名内地人及2名台湾人。
经查问,两人均供称,案发后离开澳门的原因是应公司男负责人要求到境外会面时,对方才告知公司“出事”及被劝喻不要回澳,因而在海外不同地方,包括新西兰和捷克以及内地居住了多年。
调查期间,司警发现涉案公司在本澳注册登记为文创和饮食公司,开设在中区,但该公司并无实质业务。经查问,庄女和陈某均否认犯案,庄女供称是协助当时的男朋友在澳开设公司和银行户口,公司所有实际操作均由对方负责。陈某供称只是负责做司机接载在逃男子。司警现正追查赃款和在逃疑人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