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女子欲约“女网友”吃饭狂买点数卡前后花费14万元连面都没见着……一名女大学生邮件寄失接电话可获赔偿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结果反被骗4,000元
上月29日,一名年约30岁、在食店工作的本地女事主透过手提电话交友软件认识一名“女子”。之后,事主欲与对方见面及食饭,“女子”改用另一通讯软件与事主联络。在30日,事主再向“女子”称欲与她见面及食饭。“女子”要求付款才会出来,事主同意并按指示到便利店购买了1,200澳门元“点数卡”,再将密码等资料传予“女子”,作为见面及食饭费用。随后,有另一人用通讯软件联络事主,自称是“女子”经理人,要求再付费用,才可以与“女子”见面及食饭。事主信以为真,分多次共购买了14万澳门元“点数卡”,再将密码等资料传予对方。至本月1日,事主联络对方询问何时才能与“女子”见面及食饭,但没有获得回应,怀疑受骗,被骗金额合共141,200澳门元。司警接手调查案件,暂未拘捕任何疑人。
上月28日凌晨,司警接获治安警转介一宗怀疑诈骗案。一名内地女事主上月28日深夜11时,在路氹某赌场内的商场逛街时,26岁的内地男子罗某向事主搭讪,指可协助将人民币兑换港元,事主有意拿20万港元赌博。期间,罗某在斜孭袋取出两叠1,000港元,要求事主先转账人民币。
事主信以为真,将168,300元人民币转账到罗某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事主要求罗某交出20万港元。罗某交出港元后,事主检查发现只有1张1,000港元是真钞,其余145张1,000港元全是“练功券”伪钞。
罗某见事败逃走,事主与男友追截罗某,最终在赌场外一露天停车场截获罗某。事主要求保安员代为报案,司警接报到场拘捕涉案罗某。罗某报称厨师,来澳后疑从事“换钱党”。经查问,罗某拒绝配合司警调查,也拒绝交代“练功券”伪钞来源。司警落案控以相当巨额诈骗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一名20余岁、来澳就读大学的内地女事主,在本月1日下午2时半收到一个显示内地来电号码的来电。事主接听后,对方自称是快递公司职员,指事主有一个邮件寄失,会作出赔偿。刚巧,事主早前真的有一个邮件寄失,信以为真,于是加了对方提供的联络软件后,有人要求事主提供全名、内地身份证件及银行帐户所有资料,事主照办。之后,有人指要核实事主内地银行帐户的资料,要求事主将帐户内所有金钱转入指定银行账户,事主亦照办,将账户内4,000元人民币转给对方。但之后事主再联络对方了解,没有任何回应,事主此时才怀疑受骗,于当日下午5时向司警报案追究。司警接手调查案件,暂未拘捕任何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