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同居男女分居后,先后与他人结婚被举报

澳門日報 2021-11-11


本澳一对同居男女

分别收钱与两名内地居民假结婚

有人取得澳人身份后又离婚

当局早前分别接获举报

5名涉案男女被捕

仍有一人在逃


治安警查获假结婚案,共涉及两个家庭。

治安警及身份证明局早前分别接获举报,指一名原为内地居民的本澳男子谢某涉嫌透过假结婚取得澳门居民身份,之后他又成功为内地家人取得澳门居民身份。经调查,治安警共揭发两对夫妻涉嫌假结婚,日前先后拘捕5名涉案男女并落案。由于仍有一人在逃,治安警正追缉归案。

案情显示,出入境管制厅人员调查发现一名姓张本地男子与一名姓夏本地女子为前同居男女关系,两人在2003年分居。2005年,张某及夏女分别与姓李内地女子,以及姓谢内地男子在内地结婚。随后,张某及夏女又分别在2009年及2010年以夫妻团聚为由,协助申请配偶李女和谢某取得澳门居民身份。




假夫妻无共同生活



2017年,李女与张某离婚后,即与一名姓陈内地男子复婚,并申请陈某来澳定居。谢某在2014年与夏女离婚后,在2015年与一名姓钟内地女子结婚。2018年,钟女为谢某诞下一名女儿,不久有关女儿又取得澳门居民身份。2019年,钟女和谢某的一名儿子也成功取得澳门居民身份。

治安警深入调查,发现涉案两个家庭,包括张某与李女,夏女与谢某所谓“夫妻”,实际上并没有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涉嫌存有不实婚姻关系。日前,治安警先后截获张某、李女、夏女、谢某和钟女,5名涉案男女除涉嫌假结婚,亦涉嫌曾向行政当局作虚假声明,以协助家庭成员取得澳门居民身份。




收7.5万助呃居留



经查问,张某、李女、谢某均供认假结婚。张某供称为协助同乡李女取得澳门居民身份而假结婚,共收取对方3万澳门元报酬。谢某供称透过一名同乡介绍,与夏女假结婚及取得澳门居民身份,共支付4.5万元人民币费用。
治安警落案控以5名涉案男女第6/2004号法律第18条“伪造文件”罪,《刑法典》第244条“伪造文件”罪,第6/2004号法律第19条“关于身份的虚假声明”罪。

其中夏女、张某及李女更涉嫌触犯《刑法典》第323条“作虚假之当事人陈述或声明”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至于在逃涉案陈某,治安警正在追缉。

 


   相关阅读: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