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共部门运作正常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指出,现时约有500名公务员因健康码黄码,须按卫生局指引自我健康管理。相关公务员作出申报后,由雇主安排相应工作,避免接待公众,并尽量与同部门工作人员有一定距离,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强调公共部门运作正常,没有此因受到影响。他又指出,现有20多名澳门公务员在深合区工作,暂时未闻有黄码情况。
传媒问及对于市民虚报健康码行程有何处罚?张永春表示,由于健康码申报属新事物,当时在制定“传染病防治法”时未有考虑到市民需要透过手机自我申报健康状况及旅居史。而“传染病防治法”对于有出入境的市民健康状况有相关规定,但没有出入境的居民健康申报的确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张永春认为,这暂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暂无须修法堵塞漏洞,更重要是制度如何推行、如何遵从,共同配合特区政府防疫措施制度上的要求,做到全民防疫,而非急于修法推出处罚性措施。他又称,就如“传染病防治法”没有规定强制市民佩戴口罩,但普遍市民都遵从当局的防疫要求,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并非因为“传染病防治法”明文规定设有处罚性措施。整个防疫过程中,他冀社会理解,一些防疫措施总的出发点是正确,顾及到居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以及各方面的权利平衡,亦是法律需要达到的目的。
本周一起进入公共部门须作行程记录,否则不可进入场内,对于有关的法律支撑?张永春表示,当局已作法律分析,因应“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并已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他认为法律方面“无问题”,可在公共部门推行。至于私人地方是否有权拒绝不扫码人士入场?他指,周一起公共部门实行行程码扫码要求,知道有市民、尤其是长者未必有手机作“扫码”,故公共部门已按照相关指引做好安排,提供“反扫码”服务。运作至今日,暂时收到的反馈不错,有些方面可作完善。现阶段先在公共部门推行,待完善“反扫码”操作及完成各方面的评估后,甚么时候及具条件、私人部门如何考虑,相信卫生当局会做相关考虑及决定。他又认为,这两年疫情不断检讨及适用“传染病防治法”,总体而言,制度相对完善,法律依据框架稳定,暂时未见有大的方面或紧急需要,需要立即作出调整。但也会留意各界对该法的意见,正收集相关资料。被问可否将支撑扫描场所码的相关法律由公共部门延至私人地方推行?张永春称,整个防疫政策的推行,不是单纯依赖“传染病防治法”,还有其他法律支撑,如卫生局组织法,赋予卫生当局权力权限,是综合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