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澳门医观规定有变;曾到杭州指定区入境须医观

澳門日報 2022-07-23


自2022年1月28日凌晨1时起

所有曾到过杭州指定区域

入境澳门须接受医学观察

…… 

澳门应变协调中心宣布

曾到过内地指定地区

正接受医观且已满7天人士

其医观期在针对有关地区的措施取消后翌日

由当局完成解除医观相关程序后终止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疫情变化,自2022年1月28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西兴街道江陵路211号漫寓公寓、浦沿街道、长河街道长江小区,萧山区蜀山街道湖东村沈家坞,西湖区转塘街道转塘镇大岭50号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自2022年1月28日凌晨1时起,所有过去14天曾经到过,除上述区域外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其他区域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在开始措施的第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免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亦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需将核酸检测结果在澳门健康码显示,则须自费检测。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在入境时或其他须出示时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离开当地21天内出现任何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当局实施具条件终止医观规定


目前,本澳针对有关地区的医学观察措施取消时,曾到过有关地区而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仍须继续接受医学观察直至原定的医学观察期完结。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疫情变化,考虑到有关措施取消时,意味着来自有关地区人士不再具有较高风险,经评估,自2022年1月28日上午9时起,曾经到过内地指定地区而正在接受医学观察且已满7天的人士,其医学观察期在针对有关地区的措施取消后翌日,由当局完成解除医学观察相关程序后终止;但相关公告不适用于因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接触而须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


更多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