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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规出台!全澳分为18个分区

澳門日報 2022-07-23


城市总体规划终于出台
全澳将规划范围划分为18个分区
不可都市化地区占总面积18%
北区、内港、路氹边检大楼原址等增经济空间
当局拟把居住区工厦迁联生工业邨


全澳将划分为18个规划分区

“城规法”生效多年后,城市总体规划终于出台。全澳将规划范围划分为18个分区,当中分类为都市性地区和不可都市化地区。都市性地区将透过增设商业区,尤其于关闸、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管理区、路氹边检大楼原址、内港、慕拉士大马路等区域增强经济活动的空间,带动区域合作及口岸经济发展。


非都市化占地18%


不可都市化地区占总面积的18%

不可都市化地区维护澳门特区的山体、水体和湿地,以保护自然资源和具景观、考古、文化或历史价值的资源,并维护本澳的生态多样性,占总面积18%。

行政会昨日公布完成讨论的六项行政法规草案,当中最瞩目的是《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行政法规草案。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工务局副局长黎永亮、城市规划厅长麦达尧介绍,为订定澳门特区的空间整治、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条件,并合理、综合部署公共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根据“城规法”和《城市规划法施行细则》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区政府于2020年9月公开咨询《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草案。经考虑跨部门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及咨询收集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政府制订上述行政法规,核准总体规划,将自政府公报公布翌日生效。


产业多元融合湾区



“总体规划”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发展定位,为推进澳门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致力发展产业多元化、保护澳门历史文化遗产为目标,并以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与“美丽家园”为城市发展策略主轴编制。“总体规划”由规划规章、整治规划图和发展条件图组成,将作为编制详细规划的框架,约束并优于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将规划范围划分为18个规划分区,当中分类为都市性地区和不可都市化地区。此外,“总体规划”将商业区、工业区和旅游娱乐区纳入经济活动的土地使用类别。商业区主要用作商业和服务的区域,例如办公室、金融、零售、餐饮、会展,为经济适度多元、新兴及高端产业的增长创造条件,并配合居住区的设置,鼓励居民原区就业,推进职住平衡。


居住区禁工业用途


现时较为分散的工业用地,将集中设置于青洲跨境工业区、北安工业区、路环联生工业邨和九澳工业区,以鼓励产业升级和发展。位于居住区内的原工业用地将释放用作非工业用途,逐步缓解工业与居住用地毗连引致的社区问题,优化宜居生活环境。
考虑到现时较大型的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主要集中在路环区,“总体规划”提出维持路环区的大型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区,并藉新城填海计划,提出于“东区-2”、“外港区-2”和“氹仔北区-1”重点增加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区。

实际适用总体规划须遵守发展条件图标示的行政地役权及公用限制。

 

 


关闸定位商业枢纽


关闸未来将增设商业空间

“总体规划”提出未来工业用地将集中于青洲跨境工业区、北安工业区、路环联生工业邨和九澳工业区,位于居住区内的原工业用地将释放用作非工业用途。张永春、黎永亮、麦达尧举例,若慕拉士区的工业大厦日后重建,按城市总体规划,不可再用作工业用途。至于慕拉士、提督马路等原有的零散工厦,政府计算过面积后,认为可将联生工业邨规模扩大,容纳零散工厦迁移进内。



海洋世界作商业区


在“总体规划”咨询期间争议较大的南湾湖C、D区,氹仔前海洋世界用地,未来规划如何?黎永亮、麦达尧回应称,前海洋世界用地维持商业区,但在海滨位置增加绿地。南湾湖C、D区维持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政府机构与文康体设施,并配合南岸海滨建设。此外,新城填海D区也会保留。



轻轨东线设关闸站


当局把关闸定位为商业枢纽,有意搬迁特警总部调整土地用途。

就关闸增设商业区空间,麦达尧表示,未来轻轨东线会设关闸站,将增设商业配套,同时建议调整土地用途,包括搬迁特警总部等。亦希望住宅区重建时增加商业元素,以配合关闸设定为商业区域枢纽。

另外,早前有意见质疑将全澳划分18个分区的名称。黎永亮称,18个分区是基于统计上制订,分区名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名称使用。

 


土地用途分两大类二十小项



按照《城市规划法》,土地的使用和利用条件是根据土地的分类及用途在城市规划内订定,为此须制订施行细则,把土地使用类别细分为符合城市发展策略的次类别。经听取土木建筑和工程业界团体及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意见,特区政府制订了《土地分类及用途》行政法规,细分土地使用类别,订定在城市规划的编制、检讨和修改程序所须遵守的土地分类和用途的准则。法规已经行政会完成讨论,将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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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用地分七用途


法规订定了土地分类须遵守的准则,将土地划分为 “都市性地区”及“不可都市化地区”。土地用途原则方面,在遵循土地分类的情况下订定其利用内容,并根据兼容使用原则、分级原则、优先使用原则和稳定原则,按澳门特区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使用功能的优先性订定土地使用类别的主要使用目的。

法规又明确土地使用类别,都市性地区的土地用途分为7个类别,分别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旅游娱乐区、公用设施区、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区、公共基础设施区。不可都市化地区的土地用途只有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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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化保护生态


法规细分土地次类别,经考虑经济活动的性质、城市发展的特定社会经济需求、土地的特定使用、规划参数及固有特性,将都市性地区的7个土地使用类别将细分为19个次类别,分别为H1类居住用地、H2类居住用地,C1类商业用地、C2类商业用地,工业用地,TD1类旅游娱乐用地、TD2类旅游娱乐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政府机关设施用地,宗教设施用地,教育设施用地,社会设施用地,康体设施用地,卫生医疗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道路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用地。不可都市化地区的土地使用类别只有生态保护用地一个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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