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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到东莞大朗,入澳须医观;这种核检报告不能用于入境

澳門日報 2022-07-23


澳门应变协调中心表示
自今日下午6时起
所有曾到过东莞大朗镇人士
入境澳门须医观
……
本澳不接受
以唾液为样本的核酸检测报告
作为入境用途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因应广东省的疫情变化,自2022年2月25日下午6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区域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在开始措施的第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关以下地点的防疫措施包括:
1、离开相关地点21天内留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2、离开相关地点14天内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3、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4、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亦须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A、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按第1、2、4、7、12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B、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请立即透过咨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电:+85328700800以便安排医学观察)。

澳门特区采取和中国内地特定区域有关的防疫措施:




不接受持唾液核检结果入境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为增加入境人士核酸检测报告的可靠性,本澳不接受以唾液为样本的核酸检测报告作为入境用途,仅接受以鼻咽拭子口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并拭子的呼吸道样本或以肛门拭子代替的婴儿核酸检测报告;同时,检测方法须以聚合酶链式反应(PCR: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进行的新冠病毒(SARS-CoV-2)或新冠肺炎(COVID-19)核酸(nuclei cacid)检测。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按照卫生局第127.CDC.NDIV.GL2020号技术指引,病毒核酸检测结果证明须为由医务专业人员进行或监督下采样的样本。另外,澳门特区政府认可的香港检测机构为香港卫生署认可的机测机构,详情可查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页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recognised_testing_institutions.html及香港特区政府认可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的本地医疗检测机构名单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一名由香港来澳的香港居民,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判定为输入性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该人士为70岁男性香港居民,2021年9月及今年2月共接种2剂科兴灭活疫苗,2月21日在香港乘坐下午4时开出的金巴到澳门,持有采样日后24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时随即接受鼻咽拭子检测,结果呈阴性,被安排到丽景湾酒店接受医学观察;该人士为2月23日一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同行人,被界定为密切接触者而送往路环高顶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隔离医学观察,其2月22日及24日检测结果均呈阴性,今日复查结果呈阳性,目前在路环高顶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接受隔离治疗。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 上述人士目前无新冠肺炎症状,结合其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检测结果,判定为输入性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不列入本澳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至今,本澳已录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80例确诊个案和32例无症状感染者。

 


港增10,010新冠确诊47亡



香港今日新增10,010宗新冠确诊个案,4宗为输入个案。昨日共录得21,979宗呈报个案。

再有47名患者昨日死亡,介乎9至100岁,5名死者曾接种新冠疫苗,27人居于院舍。周一至周三有12宗死亡个案未公布。



部分图片来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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