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现金分享下月发放

澳門日報 2022-07-23


2022年度现金分享计划
将于今年4月起依次发放
每名永久性居民1万澳门元

非永久性居民6,000澳门元



行政会完成讨论《2022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继续按过往两年提前发放的做法,于今年4月起依次发放。发放规则与去年相同。
根据今年财政年度预算有关现金分享计划的安排,向每名永久性居民发放1万澳门元及每名非永久性居民发放6,000澳门元的现金分享款项。本年度现金分享计划共涉及永久性居民约69.7万人,非永久性居民约4.2万人,涉及的总开支约为72.3亿澳门元。

 




本年度医疗券启动

补贴600元使用期2年



 


行政会完成讨论《2022年度医疗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卫生局局长罗奕龙介绍,本年度医疗券的发放规则与去年相同,向每位合资格的澳门居民发放600澳门元补贴,使用期限由今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为期2年,总补贴金额估算为432,665,000澳门元。凡于2023年4月30日前持有有效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均为计划受益人,居民就诊时持身份证即可直接使用电子医疗券。同时,居民可把医疗券全部或部分移转予持有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配偶、父母、子女。
一如以往,医疗券只可用于已加入计划的医疗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不适用于获澳门特区政府资助的医疗人员。获许可加入计划的医疗人员须在其营业地点张贴专用标贴。
近年透过电子方式发放医疗券,起到有效的监察作用,违规情况亦有所减少。市民和医疗人员必须正当使用医疗券,对于伪造医疗记录以骗取医疗券金额的情况,卫生局将会依法追究及处罚。
罗奕龙表示,每年因违规而被发现及检举个案逐年下降,尤其是2018年采用电子方式后,违规情况大大减少,2018年违规263宗,但当局从数据监察、不定期巡查、接受举报三管齐下,违规情况逐年减少,去年全年仅19宗。历年因违规而解除协议的有53宗。
 

大专生学习用品津贴下月起登记

须交证明文件

 


行政会完成讨论《2021/2022学年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行政法规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今年预计受惠学生约3.1万人。
根据法规规定,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并于2021/2022学年在澳门或外地修读获认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开办的颁授学位或学习期不少于两学年的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在2022年4月26日至6月10日于网上进行登记,经批准后可获发3,300澳门元的学习用品津贴。
张永春、教青局局长龚志明介绍,法规新增受惠人须提交证明文件,包括修读课程的名称、课程的一般修读年期以及首年注册人读该课程的学年,以确定受惠人获发放学习用品津贴的次数不多于课程的一般修读年数下限,确保资源有效运用。
一如以往,凡就读于澳门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外地修读高等教育课程并获本澳公共实体发放奖、助、贷学金的学生,以及修读由本地机构协办并获澳门特区政府许可在本澳运作之课程的学生,均可豁免递交在学证明文件。
学习用品津贴自登记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或自递交其他文件或补充说明文件之日起60日内存入受惠人提供的、其在澳门银行开设的澳门元账户。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旅游税规章 重订豁免范围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旅游税规章》》法律草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张永春介绍,为配合已生效的《酒店业场所业务法》,有需要修改《旅游税规章》,将酒店及设在其内的餐饮场所重新归类,以便将其服务纳入旅游税的征管范围。
为更清晰界定旅游税的课征对象,参照过往的司法裁判,以及现时税收征管的实务操作,将现行课征对象由酒店、餐厅、卡拉OK等场所提供的“服务”修改为由该等场所“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财货及服务”,明确将“财货”纳入为旅游税的课征对象。
同时,为配合澳门特区鼓励发展经济型住宿的旅游政策,法案建议重新订定旅游税的豁免范围,由二星级酒店、经济型住宿场所、简便餐饮场所、美食广场食品摊档以及饮料场所和饮食场所提供的财货和服务,均获豁免旅游税。
另外,根据现行《旅游税规章》的规定,旅游税属于旅游基金的指定收入,因应本澳旅游业的发展,法案建议旅游税直接拨归特区库房,由特区中央财政支配调度。



更多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