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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防疫措施

澳門日報 2022-07-23


多地出现新冠疫情物品传人病例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居民

在接触从新冠高发区进口转口物品时

可采取9项防疫措施


市政署工作人员消毒运输车辆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新冠病毒肺炎主要通过和新冠病毒肺炎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同一空间或在被病毒污染的环境中感染,也可通过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而感染。自传染性极强的Omicorn变异病毒出现并广泛传播后,近期内地亦出现多宗和接触被病毒污染进口物品而感染并在传播的事件。
根据资料,本澳进口的货品,鲜活食品主要由内地直接进口,其他日用品则大部分由香港进口或转口,包括许多由内地生产的日用品亦不少经香港转口;由于由香港运到澳门的时间很短,不排除有关货品特别是外包装在人工搬运过程中被病毒污染并存活到市场零售期间。
为此,作为防范性措施,应变协调中心建议公众在选购由高发区进口或转口商品时,应采取以下防范性措施:
一、在选购或进行包装拆除处理期间,应戴好口罩;
二、若商品仍有运输期间使用的外包装(一般为俗称纸皮箱的瓦楞纸箱),建议先消毒后再拆除包装,或在室外地方拆除包装才将商品带回家中;
三、大包装应直接丢弃到有盖的垃圾箱,小包装则应使用垃圾袋包好后妥善弃置;
四、触摸有关商品或商品包装后,应尽快洗手或消毒双手,在洗手或消毒双手前不要接触眼、鼻或口;
五、经常接触并长期使用的日用品,如洗发精、沐浴露、调味品,应先将容器清洗后再使用;
六、外表可清洗的食物如水果,应先清洗后才存放、切皮及食用;
七、高发区生产的生产日期不足14天或为冷藏食物、饮品,应先清洗外包装后再食用或饮用;
八、尽量不要将食物包装放入雪柜,或应将包装清洗后才放入雪柜;

九、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应在清洗后再使用;不能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应妥善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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