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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

澳門日報 2022-07-23


临时提督街市即将营运

特区公报今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

豁免本年度该街市摊位承租人

缴付摊位的租金



特区公报今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订定临时提督街市为公共街市,以及其摊位的每月租金金额的计算方式,并豁免于2022年度该街市摊位承租人缴付摊位的租金。
第47/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一、除第205/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所指的公共街市外,临时提督街市亦为第6/2021号法律第二条(一)项所指的公共街市。


二、临时提督街市摊位的每月租金金额相当于摊位面积乘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金额。
三、上款所指每月每平方米租金金额为澳门元180元。
四、如计算所得的每月租金金额非为澳门元1元的倍数,须将小数化成整数进位至澳门元1元。
五、于2022年度,豁免临时提督街市摊位承租人缴付本批示所定的租金。

本批示自今年3月2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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