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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帑报销亲友餐费,驻京办前领导判缓刑

澳門日報 2022-07-23


澳门驻京办事处前领导

涉用公帑报销亲友餐饮费

判囚2年6个月徒刑

缓刑3年

 


澳门初级法院昨日宣判澳门驻京办事处前领导涉用公帑报销亲友餐饮费的案件,被告康伟于应讯时否认指控。合议庭经审议后,裁定康伟公务之侵占及使用罪等5项罪成,判囚2年6个月徒刑,缓刑3年,条件为向特区捐献6万元作为缓刑条件。
合议庭主席简静霞指出,案件涉及金额相对较低,但引申出后果严重,原因是对特区政府、驻京办等廉洁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但考虑到被告初犯,并已撤职,已有很大教化作用,裁定准予缓刑。


案情显示,康伟在2015至2017年期间犯案。2015年至2016年期间,在康伟不在澳情况下,其分别以公费支付亲友于路氹、西湾某餐厅的餐费,两者分别为1,700多元和1,000多元。

2017年时,康伟放假期间,涉于北京一酒店用公费食早餐,费用100多元人民币。另外,2017年时,康伟涉要求公务司机接载其亲友到北京游玩,司机要垫付亲友房费、滑雪场、油费等,共计1,8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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