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司警早前侦破一宗传销案
案中男主脑及一名女骨干获刑4年
惟两人去年初偷渡离境
今日在珠海落网
移交司警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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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司警早前侦破一宗涉及百多万元的层压式传销案件,经法院宣判,案中男主脑及一名女骨干获判4年徒刑,惟两人去年初偷渡离境,直至今日在珠海落网,于关闸口岸出入境车道移交司警跟进。
案中男主脑姓李,32岁;女骨干姓袁,37岁。均为本澳居民。司警于去年11月应初级法院要求,拘留上述两名涉嫌触犯发起或组织层压式传销活动嫌疑人;传销案发生于2009年3月,涉及10名事主,涉案金额为10万港元及150万元人民币。惟司警执行拘留命令状期间,查悉二人于去年2月偷渡潜逃内地,匿藏珠海。
在国际刑警及珠海市公安局协助下,二人今日于珠海落网,经关闸口岸出入境车道移交司警跟进,将即时押往路环监狱服刑。
路氹某公司一名仓务员涉嫌监守自盗,自去年2月起共盗去公司21只名表到押店进行典当,犯罪所得全数用于赌博及周转其代购生意。直至日前公司与品牌方取消合约进行盘点时,方揭发事件。司警表示,21只名表共值226万多元,事件中各间押店共损失27.6万元。
涉案仓务员姓陈,40岁,本澳居民。案情指,司警局于本月25日接获路氹城某公司仓务经理报案,称本年初公司与某品牌取消合约,因此对有关品牌的手表进行盘点并运回香港。经点算后发现仓库内5只共值40多万的名表不翼而飞,于是报警处理。司警接报后翻查各间押店的典当记录,当中发现陈某有曾典当34次名表纪录,涉及20只名表,其中包括上述5只失窃手表。
经对负责仓管及运送腕表饰物的陈某进行查问,有人承认去年2月起,因代购生意周转不灵及赌博失利,便趁职务之便作案,所得款项已经用作还款以及赌博。为免被公司发现,陈某盗取其他名表后,将典当所得款项赎回较早前所典当的名表,以及支付典当利息等费用。司警其后派员到涉事押店内起回12只手表,并在陈某的住所内起出一只手表、一只手镯以及当票。现以信任之滥用及诈骗罪起诉陈某,送交检察院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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