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一人补助两万
行政会完成讨论
增聘待业澳人补助计划
雇主增聘一名待业居民
可获合共19,968澳门元的补助
张永春(中)、黄志雄(左)、陈俊宇
行政会完成讨论《疫情期间鼓励雇主聘用本地待业居民的临时性补助计划》行政法规草案,向增聘待业居民的雇主发放补助,以提升雇主聘用待业居民的意愿。
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劳工局局长黄志雄、副局长陈俊宇出席行政会新闻发布会。
张永春表示,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行各业的经营均面临挑战,居民就业亦较困难。为鼓励增加就业岗位,稳定本澳居民就业,特区政府制定《疫情期间鼓励雇主聘用本地待业居民的临时性补助计划》行政法规,向增聘待业居民的雇主发放补助,以提升雇主聘用待业居民的意愿。
法规主要内容
一、合资格雇主在维持原有本地雇员数目的基础上,于特定期间增聘待业的本澳居民,可向劳工局申请发放补助。雇主增聘的每一名雇员,可一次性获发为期6个月,合共19,968澳门元的补助款项。为鼓励雇主聘用更多待业居民,补助名额不设上限。
二、增聘的本地雇员须于入职前60日内处于非受雇状态,且与雇主不属配偶或具有事实婚姻关系,又或不属同膳宿且为第二亲等内的亲属关系人士。
三、获发补助的雇主须遵守特定义务,包括维持原有本地雇员数目、维持与增聘雇员的劳动关系不少于12个月、及在首12个月内不得与雇员协商安排无薪假等。倘雇主不遵守有关义务,则须按规定返还相应的补助款项,并须承担倘有的法律责任。
根据行政长官批示,原有本地雇员数目是以雇主在今年5月31日已聘请,并已于财政局登记的本地雇员数目作计算;而增聘雇员的特定期间为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