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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违反新疫措

澳門日報 2022-07-23


本澳昨日起“相对静止”
有四人涉及跑步、闲坐
散步、踩单车及无戴口罩

警方对个案作出检举



治安警表示,为落实特区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警方根据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进行执法,持续派员在本澳各区巡查。截至昨晚9时,已对两宗个案作出检举。
昨日傍晚约6时45分,警员于殷皇子大马路截获一名正在跑步的中国籍男子,年约三十岁,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经调查,其承认由澳门近高士德区住所出发跑步至氹仔后再折返。
昨晚约7时20分,警员于大三巴巡查期间,发现一名闲坐在石级使用电话,没有佩戴口罩的越南籍男子,三十多岁,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上述两名人士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违反防疫措施”,案件将移交检察院侦办。
警方再次呼吁,所有在澳人士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必须严格遵守及积极配合特区政府的各项防疫措施,尽量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将病毒传播的风险降到最低,齐心合力共同抗疫。如违反相关批示,将会触犯《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违反防疫措施”第四款,处最高2年徒刑,或科最高240日罚金。

海关截两澳人涉违反防疫

散步运动戴不合规格口罩


 


就落实执行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海关于7月11日凌晨零时起派遣关员在海关管辖区域内,包括沿岸、货运码头及各口岸地区,设置路障、加强巡逻及截查外出的车辆和人士,以确保市民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措施,有效控制疫情。
昨晚约7时,关员在黑沙环友谊桥大马路及氹仔单车径截获两名分别正在散步及踩单车做运动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佩戴不合防疫规格口罩。
上述两名涉案人士均为澳门居民,年龄分别44岁及71岁,其行为违反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一条第三款,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违反防疫措施”第四款之规定,最高可科处2年徒刑,或最高240日罚金。

海关呼吁,市民应严格遵守特区政府的防疫措施,这段期间,海关将联合其他部门,严格执法控制疫情,从而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让市民尽快回复正常生活。



部分图片来源:澳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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