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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务局表示,经审视30条特别巴士路线于过往数天的运作情况,同时考虑到路环的地理环境及偏远地区居民在区内维持基本维生出行需要,由7月18日至7月22日,临时提供15路线的特班车(15S)服务,往返路环蝴蝶谷大马路总站、路环市区、竹湾、黑沙至九澳圣若瑟学校(停靠站点详见路线指南)。由新福利营运的15路线特班车(15S),乘客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即可按现行收费乘车,无须出示其他证明文件;巴士车厢满载率仍需限制六成以内。特班车于上述期间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9时运作,班次频率为每小时一班车。
交通事务局提醒,除15路线特班车(15S)外,现行的24条日间特别路线及6条夜间特别路线于7月18日凌晨零时至7月23日凌晨零时期间,仍维持仅供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士搭乘,包括︰可出示“特许工作证”人士;或参与抗疫工作公务人员(须出示所属部门发出的员工证);或家佣(须出示列明相关职务的有效蓝卡);而须前往医院接受医护服务的人士,经向车长或车务人员出示证明资料或说明理由,可获酌情豁免出示有关“特许工作证”。所有巴士乘客须出示健康码绿码方可乘坐巴士。
社工局表示,特区政府经平衡考虑疫情风险及各种相关因素,宣布因不良于行、须长期居家并由他人照顾的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可透过其照顾者自7月18日上午9时起登入https://iasapp4.ias.gov.mo/exempt-apply,申报豁免参与全民核酸检测。第一类豁免对象(高龄长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1942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在澳人士(包括澳门居民及非澳门居民,年龄界定以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不良于行,即必须依靠别人全程搀扶,又或在别人全程协助使用行动辅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家出行;需要别人照顾,即在饮食、穿衣、洗澡、如厕及/或转移身体等生活起居活动方面,依靠别人提供协助。第二类豁免对象(残疾人士)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由社会工作局发出的有效残疾评估登记证;不良于行,即必须依靠别人全程搀扶,又或在别人全程协助使用行动辅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家出行;需要别人照顾,即在饮食、穿衣、洗澡、如厕及/或转移身体等生活起居活动方面,依靠别人提供协助。两类豁免对象必须由其照顾者自7月18日起透过“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豁免全民核检网上申报连结”https://iasapp4.ias.gov.mo/exempt-apply代为申报。倘申报资料齐备,将会即时获发成功申报回条,申报人(即照顾者)须将有关回条截图为凭。申报人必须声明有关人士因不良于行须长期居家并由他人照顾,并符合豁免接受全民核酸检测的所有条件;申报人须同时声明知悉在行政长官命令采取的“相对静止”措施期间,上述人士应留在现居所不外出。申报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属实,否则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申报人在全民核酸检测站完成检测后,可凭有关回条截图、豁免对象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和健康码截图,代其领取特区政府派发的防疫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