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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再通报一涉澳病例

澳門日報 2023-03-03


珠海再向本澳通报一宗阳性病例
该病例常在关闸一药房逗留
近日经关闸口岸往返珠澳
……
澳门应变协调中心再次提醒
曾到拱北地下商场负一、二层
必须如实申报并遵守防疫措施
违者可能处最高6个月徒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今(17)日中午再接获珠海市通报,一名阳性病例为36岁女性内地居民,居住在珠海市,经常在其丈夫经营的位于澳门关闸华大新邨第一街汇康药房逗留。于11月14、15日核酸检测呈阴性,1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据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该个案于11月15、16日经关闸口岸步行往返药房,11月15日下午2时半至3时曾到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面层财政局柜台办理事务,11月16日上午9时曾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办理商业登记。



珠海半日增七例无症状
轨迹涉拱北地下商场

据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通报,今(17)日凌晨零时至中午12时,珠海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7例。
无症状感染者1:女,51岁,住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排查发现,为已通报阳性个案密切接触者,11月16日初筛阳性,经复采复检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织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男,41岁,住香洲区前山街道造贝村,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排查发现,为已通报阳性个案密切接触者,11月16日初筛阳性,经复采复检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织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男,63岁,住香洲区前山街道永安巷,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排查发现,为已通报阳性个案密切接触者,11月16日初筛阳性,经复采复检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织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男,52岁,住香洲区前山街道永安巷,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排查发现,为已通报阳性个案密切接触者,11月16日初筛阳性,经复采复检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织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男,40岁,住中山市坦洲镇,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排查发现,为已通报阳性个案密切接触者,11月16日初筛阳性,经复采复检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织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男,56岁,住香洲区拱北街道西海名苑,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排查发现,为已通报阳性个案密切接触者,11月16日初筛阳性,经复采复检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织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女,41岁,住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在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中筛查发现,11月16日初筛阳性,经复采复检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织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以上病例近4日主要活动轨迹涉及:
香洲区:
前山街道造贝村光荣街、中国福利彩票店(金莲路店)、帝豪旅馆、洪星自选快餐店(金鸡路南沙湾新市场)、瑞威兴五金店、金鸡西路新建厂房(在福石公交站正后面)、西海名苑、拱北地下商场负二层
金湾区:
新晨人才市场、富城花园旁菜市场
斗门区:
兰州拉面(大信店)、大润发超市(斗门店)、大信新都汇(斗门店)、西埔村文明路四巷、西埔村鑫盛阳光超市、天和明珠百货(西埔店)、西埔市场、伟创力公司B11区、好又多超市(斗门店)

已对以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按要求落实管控和健康监测措施,所涉及的场所进行管控并落实消毒措施。








曾到拱北地下商场如实申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再次作出提醒,因应疫情变化,已公布自11月16日凌晨1时起,离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拱北口岸地下商场负一、二层不足5天的拟入境人士及已入境人士须如实申报,及遵守以下的防疫措施:
1)拟入境人士:入境后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风险区翌日起计第5天(集中隔离期不短于2天),并须在其后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天(健康码为红码);
2)已入境人士:接受自我健康管理,健康码变为黄码,直至离开风险区翌日起计第5天;期间核酸检测的规定为:立即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其后按照离开风险区翌日起计的第1、2、3、5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有关人士可透过连结https://app.ssm.gov.mo/specialgrouprnatestbook预约免费检测。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未如实申报者将可能处最高6个月徒刑,或科最高60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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