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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攻略】新春收礼要注意,完善管理赢商机
廉政公署与澳门日报首度联乘合作,推出倡廉专题特辑“廉洁攻略”,通过与大众密切相关的日常情境,普及现行防贪法律的认识,并带出廉洁讯息,推动大众知法守法,共建廉洁社会。
新春收礼或犯受贿罪
新年伊始,开工大吉,如私人公司员工藉“传统习俗”的名目接受利益而签收次货,不但有机会触犯受贿罪,须承担刑事责任,更有可能被追讨民事赔偿,而健全的公司规章及工作指引,有效落实廉洁管理,确立诚信营商。
贪污行贿属刑事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受贿”是指为私营部门实体办事的人(例如雇员、受托人等)索取、接受或答应接受不该收受的利益,作为其违反职务上的义务,即不按规矩办事的回报;而“行贿”是指为使替私营部门实体办事的人(例如雇员、受托人)违反职务上的义务,而向其提供或承诺提供其不该收的利益。私营部门内的受贿罪及行贿罪最高可分别判处3年及2年徒刑,且不排除其他民事赔偿。
或追讨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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