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廉洁攻略】新春收礼要注意,完善管理赢商机

澳門日報 澳門日報 2023-03-20

 

廉洁攻略

廉政公署与澳门日报首度联乘合作,推出倡廉专题特辑“廉洁攻略”,通过与大众密切相关的日常情境,普及现行防贪法律的认识,并带出廉洁讯息,推动大众知法守法,共建廉洁社会。



新春收礼或犯受贿罪    



新年伊始,开工大吉,如私人公司员工藉“传统习俗”的名目接受利益而签收次货,不但有机会触犯受贿罪,须承担刑事责任,更有可能被追讨民事赔偿,而健全的公司规章及工作指引,有效落实廉洁管理,确立诚信营商。



贪污行贿属刑事   


《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已于2010年3月1日在澳门正式生效,私人机构的贪污行为均属刑事犯罪,一旦触犯须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受贿”是指为私营部门实体办事的人(例如雇员、受托人等)索取、接受或答应接受不该收受的利益,作为其违反职务上的义务,即不按规矩办事的回报;而“行贿”是指为使替私营部门实体办事的人(例如雇员、受托人)违反职务上的义务,而向其提供或承诺提供其不该收的利益。私营部门内的受贿罪及行贿罪最高可分别判处3年及2年徒刑,且不排除其他民事赔偿。



或追讨民事赔偿   


因此,一套健全的工作指引及公司守则,配合员工定期培训,可使员工有效及依法完成工作。公司亦应订立员工收受利益指引,列明收受利益的申报要求及流程,藉此提升公司形象及竞争力,避免员工误堕法网。一年之计在于春,如果雇主仍未订立员工廉洁守则,可藉新一年做好规划,完善廉洁管理,助赢商机。

更多私营部门防贪资讯可登入《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专题网页︰https://www.ccac.org.mo/PrivSec/tc/index.html,如有意为机构人员举办《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专题讲座,欢迎透过上述专题网页网上预约,或致电2832·6300向廉署宣传教育处了解详情。



更多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