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2月入境旅客按年增加1.4倍至1,593,743人次,与1月比较亦上升14.0%。留宿旅客(843,402人次)及不过夜旅客(750,341人次)同比分别增加2.0倍及99.5%。旅客平均逗留时间按年减少0.2日至1.3日;留宿旅客的平均逗留时间(2.2日)减少1.1日,不过夜旅客(0.3日)则增加0.2日。按客源分析,中国内地旅客按年增加64.8%至1,003,999人次,其中个人游旅客(634,538人次)上升2.2倍;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旅客增加43.7%至552,094人次,当中珠海市(154,210人次)及广州市旅客(115,876人次)分别占27.9%及21.0%。香港(523,271人次)及台湾地区旅客(22,411人次)同比分别大增11.6倍及3.7倍。按入境渠道统计,2月经陆路入境的旅客共1,282,060人次,按年增加1.2倍,当中经关闸口岸(642,521人次)、港珠澳大桥(416,899人次)及横琴口岸(160,889人次)入境的旅客分别占50.1%、32.5%及12.5%。另一方面,经海路及空路入境的旅客分别有199,523人次及112,160人次,同比分别增加11.1倍及1.2倍。2023年首两个月的入境旅客共2,991,491人次,同比上升1.2倍;留宿旅客(1,659,601人次)及不过夜旅客(1,331,890人次)分别增加2.2倍及61.2%。旅客平均逗留1.4日,与去年同期持平;留宿旅客的平均逗留时间(2.4日)缩短0.9日,不过夜旅客(0.3日)则增加0.2日。
随着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全面恢复,各口岸及热门旅游景点人流相应增加,旅游局持续到各口岸及景点巡查监察,又联同治安警察局及劳工事务局进行多次联合巡查,打击怀疑非法导游活动。本月截至15日的行动中,在关闸口岸共查获四宗涉嫌无牌导游的个案。
旅游局综合所获得的证据,有强烈迹象显示4名持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人士,均在未获发给澳门导游工作证的前提下从事导游职业,其行为违反经第42/2004号行政法规修改的11月3日第48/98/M号法令第64条第2款所指之规定,旅游局已展开行政处罚程序。此外,有关人士亦涉嫌违反《禁止非法工作规章》相关法例,已交由治安警察局及劳工事务局作进一步处理。
旅游局于早前与导游团体会面,会上提醒业界在执行职务时紧守相关法律法规。澳门导游带团期间,须佩戴有效导游证,以便督察识别其导游身份。旅游局将继续进行针对性的巡查工作,一旦发现有关旅客从事与逗留条件不符的活动,将立即采取行动作出检举,严惩不贷,确保旅游行业有序运作,保障旅客权益,维护澳门旅游城市形象。按现行相关法规,在澳门非法从事导游职业的违规者,可被科处2万至3万澳门元的罚款,旅游局呼吁切勿以身试法。
现时,澳门有超过1,700人持有有效的导游牌照。旅游局透过各项工作确保业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运作,同时举办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包括不同类型的课程、讲座、工作坊及网上培训课程,让包括导游在内的旅游从业员增进知识,以提升整体旅游服务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