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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记忆】澳门回归与基本法

澳門日報 澳門日報 2023-09-23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根本大法、“澳门基本法”的产生有深刻的历史根源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澳门基本法”从零开始的历史进程,要先从1974年,葡萄牙发生“4·25”革命说起,葡国新政府宣布澳门并非殖民地,开启澳门回归祖国之路。


1993年3月31日,人大会议通过“澳门基本法”及设立澳门特区的决定。

1980年代初期,中葡双方不间断互访及商讨澳门问题。1986年6月30日至7月1日,举行首轮“中葡会谈”,中葡双方代表团在北京举行解决澳门问题的会谈。

中葡双方经过四轮会谈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声明”中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为澳发展奠定基石


1999年12月20日凌晨举行澳门特区成立仪式

《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后,澳门进入过渡期,正式开展“澳门基本法”起草及咨询工作。之后,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及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相继成立,经过多次会议及咨询工作,终在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并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

1999年12月20日凌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举行,澳门正式回归祖国怀抱。


“澳门基本法”有深刻的历史根源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澳门基本法”从咨询、起草,以至正式通过成为澳门社会制度和发展的基石,体现了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专家们发挥所长,并与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成员的和衷共济、通力合作,让“澳门基本法”的制订,不仅能符合澳门所长,特区所需,还获得了大众的关注和重视,为澳门带来举足轻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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