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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入境

澳門日報 2023-09-23


内地男以出售演唱会门票为名

诈骗12人76,800元人民币

警方将其移送法办

同时被禁止入境5年

……
内地男外雇被“未婚妻”游说投资
惟转账44万元后
“未婚妻”失联
投资网站亦无法打开

才发现被骗



治安警本月20日接报指氹仔新城大马路某酒店大堂有居民须协助,派员到场处理,接触到12名内地人士,均声称在网上向一名男子购买演唱会门票,并在3月及4月上旬以不同网上支付方式转账,相约报案当日在上述地点交收门票;男子到场后,即向各人讹称因遭人骗取所有票款,而未能提供有关演唱会门票。各事主疑受骗,报案追究。12名事主报称共损失76,800元人民币。

治安警经调查,涉案男子供认因急需金钱周转,故在网上以出售演唱会门票名义诈骗金钱,诈骗所得款项已用作日常消费及还债。

被捕男子20余岁,内地居民,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11条“诈骗”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同时,因涉案男子的诈骗行为对本澳公共安全或秩序构成危险,治安警根据相关行为的严重性及危害性,已对涉案男子开展5年禁止入境程序。






“未婚妻”游说投资

男外雇堕杀猪盘失四十四万






内地男外雇疑堕杀猪盘诈骗,4月透过交友应用程式认识“女网友”,彼此相谈甚欢,乃至谈婚论嫁,有人认定对方系“未婚妻”。

未几,对方发来网址称可投资赚钱,事主信以为真,充值后操作一番,账面显示赚钱两万元。事主以为有利可图,至522日合共转账44万元人民币,但随后“未婚妻”失联,投资网站亦无法打开,才发现被骗。向司警报案求助。






男子诈骗两银行罪成缓刑






一名本澳男子涉两次透过他人制造工作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账,呃两家银行合共超过300万港元的物业按揭贷款,被初院裁定诈骗罪成,囚1年6个月,缓刑2年。

被告姓欧阳,现年30多岁。案情指,被告的父亲经朋友介绍向一名陈姓男子(已被另开案调查)借款约100万港元,用作内地投资。惟父亲其后无法还款,被告透过陈姓男子伪造工作入息证明及银行流水账,让银行批出物业按揭贷款139.5万港元,用作清还债务。

上述事件发生在2010年,后来在2012年,被告的父母打算购入一物业,为了让银行批出较长的贷款期,便按照陈姓男子建议,再用被告的名义进行交易,陈又为被告制作月入约2.5万港元的入息证明,及银行存折记录,获另一家银行批出了183万港元的按揭贷款。


还清贷款获减刑


被告在庭审时保持沉默,两家银行的贷款均已还清。初院合议庭经审讯证实大部分控诉内容,由于银行已没损失,量刑时将诈骗罪的刑罚特别减轻,裁定被告两项相当巨额诈骗罪,合共判刑1年6个月。又考虑到被告初犯,案件被揭至今已超过3年等因素,准予缓刑2年。



部分图片来源: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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