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4,883万港元
两男女开设多间名称与香港知名企业相似离岸公司,讹称相关公司计划上市,并以极高回报游说至少30名本澳居民购买相关公司原始股,从中诈骗4,883万港元。司警接获事主报案,锁定目标后分别于港珠澳大桥口岸及国际机场将两人截获,估计至少两人在逃。疑犯姓何,女性,58岁,澳门居民,报称家庭主妇;另一疑犯姓张,男性,48岁,香港居民,报称商人。30名事主年龄介乎27至68岁,澳门居民,当中包括16男14女,损失介乎4万至2,900万港元,合共损失4,883万港元。司警去年1月陆续收到30名澳门居民报案,声称在友人介绍下,2017年至2021年3月期间,先后被皇朝区某投资公司游说,投资准备上市的香港某知名舞台公司的原始股,而张姓疑犯亦曾多次进行视像讲解。对方承诺成功上市可获2至3倍利润,即使无法上市亦会归还本金,而每名投资人“入股”每半年可获1倍“开门红”回赠,强调“保本”及“零风险”。
在高额回报吸引下,各人纷纷投资,但只有小部分事主收到1,000至2万港元报酬。各人投资后,先后被骗徒以不同借口游说以相同条件转买其他公司原始股。直至2021年12月,有事主发现金管局发出的声明,指出涉案金融中介公司未获许可从事证券买卖等活动,而涉案公司亦随之关闭。受害人纷纷向该公司负责人追讨,对方以投资合约未到期及等候香港公司回复等不同借口拖延,但至合约期满仍未能收回本金。部分受害人追讨不果转向香港公司追讨,但被告知公司与事件无关,同时亦未有上市计划,各人怀疑被骗向司警报案。司警局接手调查后,发现两名疑犯曾在海外开设多间离岸公司,而相关公司与多家香港知名企业名称相似,怀疑有人借此混淆视听,加上丰厚利润吸引市民投资。直至本月17及28日,司警分别于港珠澳大桥口岸及国际机场截获两名疑犯。
调查期间两人否认作案,何某称受香港舞台公司的另一股东指示管理澳门的投资公司,相关款项由事主直接存入香港公司账户,而涉案张某则表示未与涉案公司合作。经调查所得,相关款项已存入疑犯及在逃人士名下的银行账户,目前司警已将案件通报香港警方,并将对案件继续调查,追查在逃人士下落,呼吁未报案的受害人尽快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