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因“望多一眼”遭围殴致残,三人上诉获减刑
一名中学生前年疑因目睹吵架
遭4人殴打昏迷,脑部受伤
案中5名被告
皆不服初院判决,上诉至中院
五被告皆有前科
5被告均有犯罪前科。首被告2008年因吸毒、抢劫、诈骗,加上2011年被判贩毒罪成,要服刑9年3个月,2017年10月18日刑满出狱。
第二被告先后触犯加重强奸罪、与未成年人性欲行为等罪名,2014年被判刑11年9个月。其后获假释,假释期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3年12月26日。当中一单案,原本2012年初院判其触犯一项对儿童的性侵罪囚4年,检察院上诉后,中院改判触犯加重强奸罪囚8年。
第四被告2018年被判一项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囚1年3个月,缓刑2年。第五被告2009年贩毒、藏毒、持有吸毒工具,被判刑9年1个月;2013年伤人被判刑5个月,曾获假释,2017年获给予确定性自由。
至于第三被告,是新口岸伦敦街卡拉OK围殴命案其中一名被告,2014年7月25日被判一项严重伤害身体完整性致死罪、一项普通伤人罪成,入狱8年5个月,获假释由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2021年6月3日获给予确定性自由。
伤者被打至伤残
原审法院认定,2021年11月21日凌晨2时许,辅助人(被害人)在文化中心玩滑板,和友人离开之际,望向刚在卡拉OK消遣完的被告一方,当时首被告和其中一名朋友发生口角,结果遭到对方辱骂及攻击。期间首被告曾以滑板打辅助人的头部,第二被告再用脚踩同一个位置。被害人被打至失去知觉,第三被告见状捉住被害人手臂拖行一至两米,发现被害人还有呼吸,遗下被害人离开现场。事后首四名被告继续到某的士高消遣。
被害人由友人报警送院,当时处于昏迷,接受约3小时的脑部手术。事后经诊断有13%长期部分无能力(伤残)。不仅担心影响中学成绩,还有将来升学及就业前途。
中级法院今年6月判决(上诉案第213/2023号)。就检察院的上诉,根据相关证据和分析原审的理由说明,认为不存在“审查证据方面明显有错误”的瑕疵,故予以驳回。
首两名被告在上诉中均指被害人曾经有挑衅言论(第二被告指辅助人曾说“要嘈回家嘈”),首被告又指知道当时可能被被害人等人录像,并受到酒精影响,并非因“微不足道”的动机打人。
次被告恶性更大
不过中院认为首两名被告的量刑均过重,对于第二被告认为其刑罚不应比首被告重,中院则指他在被害人头部受伤后仍用脚踏同一位置,手段残忍、恶性更大。且在假释期间犯案,案后3个多月才被警方截获,首被告则有自首情节,改判首被告囚7年、次被告8年。第四、第五被告的刑期都没有过重之处,维持原判。并维持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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