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公报今日公布,第17/2023号法律夹心房屋法律制度自2024年4月1日起生效。法律制定夹心房屋的建造和准入制度,并订定相关单位的使用和出售条件。
申请购买单位要件方面,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得以个人或连同家团的方式申请购买有关单位。申请由一名申请人提交,如属连同家团申请,申请人须为年满18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连续或间断居留至少7年;如属个人申请,申请人须为年满23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连续或间断居留至少7年。在提交申请期间届满之日前12个月内,申请人须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
每月收入限额方面,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的每月收入下限等于为取得经济房屋订定的每月收入上限的50%;收入上限等于为取得经济房屋订定的每月收入上限另加10%。
不可转让的期间,自房屋局交付单位使用之日起计,为期16年。
获接纳申请的排名,应根据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及其家团的社会经济及居住状况的评分作出,订定评分因素时尤其须考虑:一、家团结构;二、家团人数;三、家团组成中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人数或比例;四、家团成员中是否有载于取得夹心房屋或经济房屋,又或获发放取得或融资租赁自住房屋的贷款补贴的另一申请表内。
申请名次是按最后得分依次由高至低排列。如有一个以上申请的最后得分相同,总月收入较低者排列在先;如仍出现相同的情况,则申请人年龄较大者获优先排列;如仍有得分相同,则以电脑随机抽号的方式排序。社屋恒常性申请自2020年8月20日起实施,至今3年过去。根据房屋局数据显示,截至本月18日,共计4,041份申请获接纳,当中1,603份已获得分配,尚有2,114个家团在轮候。在建中的社屋单位共计5,678个,相信最快可分配的慕拉士原电厂社屋,单位有1,590个。房屋局统计由2020年8月20日至今年8月18日的社屋恒常性申请资料,获发申请编号6,233个,当中获接纳申请4,041份、审查中749份、法律程序中166份、不合资格驳回1,172份、放弃105份。申请获接纳的4,041份中,已完成处理1,927份,当中1,603份已获分配、173份不合资格取消、151份放弃;轮候中的有2,114份,当中待通知分配前审查1,848份、已通知分配前审查266份。换言之,获接纳的家团中,近四成已获分配,约六成仍在轮候。数据亦发现,2,114个轮候的家团结构中,以一人申请占过半,共1,165个家团为一人家团,两人家团占682个、三人家团223个、四人家团34个、五人或以上家团10个。年龄分布方面,最多的是“45至64岁”780个;其次是“23至44岁”,741个;再来是“65岁或以上”,589个;“18至22岁”则有4个。至于社屋可分配、维修及在建单位数量方面,截至本月11日,可分配单位110个,均属三房一厅或四房一厅;维修中单位554个;在建单位5,678个,一房厅4,161个、两房一厅1,377个、三房一厅140个。在建单位中,慕拉士社屋有1,590个单位,4个新城A区社屋项目共计4,088个单位。更多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