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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出行十项温馨提示

2017-11-18 行在万里

旅游出行十项温馨提示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游可以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见识,为了让每次旅行都能留下美好的记忆,我们旅游出行前需要做好以下功课:

提示一: 促销广告要辨认 

查看旅游广告时,应审核旅行团组织方是否为旅行社,并进一步了解旅行社的名称、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业务经营范围、地址等具体信息。对于社区内、信箱里、马路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收到的所谓“旅游广告”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特别不能选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旅行社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或自驾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保健品、房地产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以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手段的旅游产品。通过网络预订报名时,要查看网站和组织者资质,不能一味追求低价,注意保留网页、邮件等相关凭证。

提示二: 企业资质要合法

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使旅游者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提示三:产品选择要理性 


选择旅游产品时,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其次不能盲目追求低价。一般价格的高低都与旅游产品的内容与质量相联系,没有一定的价格,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旅游者在做选择时,应询问旅游团费包含哪些服务内容,并详细了解服务标准。同一条旅游线路可以多找几家旅行社进行询价,多方比较后择优参团。

提示四: 旅游合同要签订


参团外出旅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当包含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旅游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责任,以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提示五: 游览安全要注意 


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在转机、转车、人多拥挤时,要注意清点行李物品,防止遗失;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关闭客房门窗;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委托饭店进行登记保管或存放在客房内的保险柜;参加登山、探险、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行前请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

提示六: 意外保险要购买


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风险,旅行社并不负责赔偿因游客自身责任发生的事故和意外的损失。外出旅游可能会遇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罹患疾病等情况,旅游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或由旅行社代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通过保险产品降低意外风险损失。旅游期间如发生意外,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需要就医的应妥善保存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有关单据,才能获得相应赔付。

提示七: 购物消费要理智 


旅游购物是旅游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旅游者购物前一定要多比价格,多走多看,货比三家;购买高档商品应有备而来,全面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还应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提货时注意防止货品被掉包;最后要核查单据,确保商家做出的口头承诺都体现在发票上,妥善保管购物凭据以便自身维权。

提示八:旅游行为要文明 


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注重文明旅游,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基本行为规范,尊重所在国或地区,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活动。若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都由旅游者承担。

提示九: 对待纠纷要理性 


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冷静对待,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双方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或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直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避免因言行过激导致人为扩大事态,切莫采取霸机、罢住、罢回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承担。

提示十: 旅游维权要举证 


旅游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方式投诉,一般应递交书面投诉状,并提供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与承诺或协议规定不相符的证据,如合同、行程单、车船票据、景点门票、购物发票、旅馆证明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据材料,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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